肇庆市高要区逸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审批前公示
肇庆市高要区逸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17.12.5 |
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逸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市高要区逸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新中心城区(何锡彪厂房一) 用地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3.5′13.34″,东经112.44′57.09″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深圳市昱龙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内容)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25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4.8平方米。主要从事生产楼梯配件(木)、门窗、五金配件、灯饰配件等,预计年产灯饰配件20万件,五金配件30万件,楼梯配件(木)20万件、门窗20万件。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废水:清洗废水:除油除渣+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喷漆+抹原子灰+喷粉工序废气:喷淋塔+UV光解+等离子一体机进行净化;五金抛光粉尘;布袋除尘器进行治理;木料加工和打磨粉尘:布袋除尘器进行治理;生物质燃烧废气: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喷淋塔+1根排气筒;喷粉工序粉尘:经过喷粉柜内自带的旋风+滤筒式二级净化设备进行收集治理,未收集的粉尘经治理设施废气口无组织排放;固化废气:水帘柜+喷淋塔进行预处理引至UV光解+等离子一体机进行治理;厨房油烟:静电油烟机进行治理。 固废:木料和金属边角料、灰渣:出售给物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弃油漆罐、稀释剂罐、固化剂罐、原子灰罐:交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供应商、经销商进行回收或交由生产厂家进行回用;漆渣、喷淋废水: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噪声: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固化炉烟尘(燃料为:木料)排放浓度参考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其他炉窑烟尘二级标准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固化炉燃烧液化石油气产生的燃烧废气与固化炉固化产生的烟尘废气共同经一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的焊接烟尘、喷粉粉尘、抛光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的抛光粉尘、木料加工和打磨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达标排放的粉尘引至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自然干燥废气、抹原子灰废气、喷粉固化废气有组织排放的总VOCs、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浓度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第II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无组织排放的总VOCs、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选址位于金利镇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拟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金利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执行标准: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令)。《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36号令)。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十个工作日(2017年12月6日至 2017年12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受理公示期内来信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8366984
传 真:0758-8366198
***:1、2017.12.5逸冠金属 报批版.docx
2、肇庆市高要区逸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