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城路街道四个三扎实推进明码标价工作
一是倡导明码实价,营造诚信环境。根据区物价局要求,在泉城路辖区开展评选诚信价格先进单位工作。首先开展诚信价格宣传,提高标价诚信意识。其次搞好调查摸底,为评选提供了依据。三是严格评选标准,评选出泉城路“价格诚信先进店铺”和“价格诚信先进商场”。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质量。首先改善检查机制,建立“两人公开查、一人暗访查”的检查制度和“处罚两人在场”的处罚制度,杜绝工作单人行为。其次是建立处罚登记制度,将处罚的情况造册分类登记,记录在案,备作资料留存。第三是建立联管机制,办事处与泉城路管委会、工商所、派出所、交警大队、商场管理部门联手管理泉城路辖区物价工作,加强物价管理队伍。
三是加强管理检查,督导工作落实。依据价格规范要求,严格检查督导。一是全面检查,泉城路辖区大商场有5家,沿街店铺80多家,每周二、四检查商场,每周一、三、五检查沿街店铺,检查做到不漏店、不漏项。二是突出重点检查,对刚开业的店铺,帮助指导注记价格标签;对落实明码标价不好的店铺,列入重点单位反复查,使之改正。三是严格停车场管理检查,泉城路辖区有21家汽车停车场,8家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依法收费并提供报销凭证,对停车场采取明查与暗访形式检查,督导了停车场收费正规统一。
四是严处价格违规 规范市场价格。针对违价问题,本着“教育第一、处罚第二”的原则,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一是严查价格举报,对于举报快速处理,按照“接报有记录、调查要清楚、核实有证据、处理要依法”程序处理。二是警告标价违规,发现未明码标价、标签填写不全等问题,初次给予批评指正,再次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共整改了商场里57家店铺,沿街12家店铺。三是严惩违价行为。发现屡次未明码标价、标价牌标注不全等问题,给予处罚,有力地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泉城路街道办事处 朱远征 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