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东路街道三项措施落实创新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为提高基层处理劳动纠纷能力,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文化东路街道多管齐下力促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将创新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健全人员配置和基础设施,夯实基层基础。自2009年挂牌成立文东街道办事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采用以调解中心为主体,各社区下设调解工作站,辖区重点楼宇和工地设立联络站的“1+X”网格化模式,调解中心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各对接部门和社区设置1名兼职调解员,努力达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的工作目标。同时,将调解工作各项制度上墙公示,建立“月巡访座谈制度”,各调解工作站主动与驻区单位、工地取得联系,加强沟通,详细了解用工情况,及时总结上报。
二是创新人事调解思路和方式,拓宽服务渠道。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设立专门咨询台,方便前来咨询调解的群众了解信息,并在企业设立员工面对面谈话小组,在工地设立外来务工人员协调小组,对女性职工、工伤员工等人群开通“绿色通道”,定期进行法律宣传,共发放《维权法制指南》百余份。针对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街道结合自身优势创新方式,采取主动介入、上下联动、全程***的模式,联合各部门开展“咨询调解进单位、说事评理进家庭”的活动,尽力将矛盾软化在萌芽。同时利用电话和互联网平台及时进行政策宣传和沟通联系,倾听百姓诉求,解决问题。
三是完善劳动人事调解预警机制,加大联动力度。在抓调解的同时,更加注重对预警机制的完善。积极推进劳动法规“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课堂”,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始终关注辖区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监督辖区五处在建工地负责人签订《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预防欠薪事件的发生。同时密切关注辖区内企事业改革、减员增效、破产倒闭等问题,及时指导企业建立预警方案,排查劳动人事争议隐患,及时化解矛盾。调解中心联合司法、综治、公安等,保证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争议调解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中的重要作用。(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 郝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