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个税自行申报本月底截止
距离3月底个税最后申报期限仅剩13天,省地税局有关人士提醒大家,及时核对上年收入,依法进行纳税申报,以免受到法律处罚。
省地税局局长于希信介绍,目前全省大多数纳税人能够积极主动申报,但也有少数人心存侥幸,申报纳税的自觉性不高,个别人还有不真实申报或偷逃税款的现象。
于希信表示,根据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此外,构成偷税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仍心存侥幸不自行申报个税的,税务机关将通过以下途径查找:利用税务机关已掌握的申报信息,筛选出同行业或者同一企业、同等条件的人员;与扣缴单位明细申报的信息,或与社会公共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人群的专项检查,发现未申报的纳税人;根据行业收入等信息,进行纳税评估,从而发现应申报人员;通过检举人提供的检举线索,发现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利用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掌握纳税人在境外的收入等涉税信息等。
同时,目前全省地税系统已开始为所有个税纳税人建立个人收入明细档案,逐步掌控所有个税纳税人收入情况,为下一步自行申报个税作准备。2007年,还将对以下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列入全省地方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具体包括:电力行业、石油石化业、邮电通信业、出版发行业、各类院校、医疗机构等生产经营企业、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等。
据介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除按此前《办法》符合要求须自行申报规定计算年所得外,还应同时计算六大类年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转让房屋所得;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股票转让所得。(申红 赵西平 李建国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