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晋中市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X1******201****40001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东阳镇南庄村南,常建民等养殖场紧邻居民区,大规模养殖猪样等、无污染防治设施,恶臭不断、污染大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去年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举报过,但是处理力度不大。 | 晋中市榆次区 | 大气 | 经调查,东阳镇南庄村旧供销社十字路口往南,有原设立的养殖区,区内有常建明养殖户、张金锁养殖户、吕荣生养殖户共三户。该3户养殖户已存在十几年,不属于大规模养殖。2017年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榆次区已对东阳镇包村领导及南庄村村干部进行了约谈,养殖户常建明、张金锁、吕荣生对养殖场进行了全面清理,粪便及时拉运清理,并做消毒处理。现场发现,养殖户日常环境整治存在不到位情况,导致近期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未能及时予以清理,存在养殖粪便臭味扑鼻等环境污染问题。 | 属实 | 1.东阳镇政府对养殖户张金锁、常建明、吕荣生进行批评教育,区畜牧局对养殖户分别给予1000元罚款,责令其立即全面清空沼气池内养殖粪便及现场临时存放的其他养殖粪便,对养殖场环境进行卫生大清理和消毒处理。2.南庄村村委会组织对养殖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大清理。同时为便于堆放粪便,在村南500米外修建防渗、防雨淋措施的粪便存储池,养殖场产生的养殖粪便日产日清至村南500米外粪便储存池临时堆存,坚决杜绝粪便乱堆乱放、长期淤积等现象发生。 | 对南庄村支部书记冀卫平及村委主任韩英杰监督不力导致该环境违法情况再次发生的问题,由东阳镇纪委分别对其进行约谈。 | |
2 | X1******201****40020 |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交口乡万鑫达浮选厂,1.厂区内没有清洗车辆设施。2.没有洒水抑尘设施。3.生产噪音大,基础减震差,封闭处置不到位,水泵柔性接头没有。4.很多地面没有硬化。5.没有沉淀池、雨水收集池。6.焊接操作未做防护。7.厂区使用燃煤锅炉。8.气产品堆棚未建。9.事故水池未建。10.未建淋控水排水沟。11.无污水处理系统. | 晋中市灵石县 | 水,土壤,噪音,大气 | 1.灵石县万鑫达浮选厂领取有排污许可证1******06100258-0729,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2日。该厂于2018年10月15日至今因原料供应不足停产。2.现场检查发现,灵石县万鑫达浮选厂建设有与尾煤浮选系统配套的浓缩池、循环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淋控水池、事故池等水污染防治设施,洗煤水闭路循环不外排;该公司建有洗车平台,进出厂车辆全部进行苫盖,出厂车辆经洗车平台冲洗后上路,厂区内外运输道路全部硬化并配备有移动式洒水车辆进行降尘;厂区地面全部硬化,有水泵柔性接头;该公司煤泥、精煤、尾煤泥堆场全部在全封闭储仓内并配套有固定的喷淋降尘装置,厂区采用电采暖。洗煤设施采取了基础减振措施,焊接操作已做防护。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经调阅2018年4月山西榆航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编制的《灵石县万鑫达浮选厂年处理60万吨尾煤浮选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未发现噪音超标现象。
| 不属实 | 灵石县责成万鑫达浮选厂加强停产期间的环境管理,做好日常抑尘防护,确保不发生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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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1******201****40008 |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东高堡村村民反映在108国道小贾村村口的耕地,2018年11月12日晚上不知被何人倾倒了四五十车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 晋中市祁县 | 土壤 | 经调查核实,东观村原生活垃圾堆放点位于山西晋祠医学院东南侧,为完成该村的环境整治任务,东观村村委会决定将该堆存点堆放的垃圾转移至东高堡与大贾村交界处的生活垃圾堆放点。11月12日晚,东观村副村长王兴杰组织转移垃圾时,将该村80余车60余吨的生活垃圾倾倒于该生活垃圾堆放点东侧,压占东高堡与大贾村的耕地。经现场勘测,倾倒点外围垃圾共压占一般耕地1.2亩,其中涉及大贾村集体土地0.27亩,东高堡村集体土地0.93亩。 | 属实 | 1.11月16日祁县国土局对东观村村民委员会下达了《国土资源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行书》(2018-3),责令5日内完成倾倒垃圾清理工作,恢复土地原状。2.祁县环卫局加强对该处垃圾清理的指导监督工作3.11月15日,东观镇组织对该处倾倒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18日清理完毕。
| 东观镇党委书记庞斌对东观村村委会副主任王兴杰进行了责任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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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1******201****40031 | 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宗艾镇距离村南小河沟村500米(村外),晋中市煤矸石制砖有限公司生产作业时烟尘污染。 | 晋中市寿阳县 | 大气 | 晋中市佳新煤矸石制砖有限公司位于宗艾镇蔚河村,2018年10月16日,该公司换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1******30310028-0725。 1.该公司共有两条隧道窑,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两条隧道窑已全部处于停产状态。2.该公司根据晋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 | 属实 | 1.寿阳县环保局要求该公司加强现场管理,正常生产期间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根据11月8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2018-2019年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指导意见》的要求,实施错峰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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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1******201****40019 |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洪善镇京陵村,存在勘探石油爆破声,晚上噪音、震动扰民。 | 晋中市平遥县 | 噪音 | 经现场核查,中石化石油工程地球物理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在沁水盆地晋中油气区开展二维地震地质调查项目,249地震队自2018年11月11日开始进入平遥县开展二维地震地质调查作业,预计11月底结束。11月12日至16日在京陵村地段开展作业,设置激发点13个,作业时段为晚10时至凌晨4时。11月12日凌晨爆破10次,11月16日凌晨爆破3次,完成了京陵村地段作业。作业期间激发点产生的间歇性噪音、震动,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秩序。 | 属实 | 1.中石化地球物理公司西南分公司249地震队提前在作业区段采取散发宣传单、张贴公告和,同时平遥电视台进行公告等方式,告知作业区段居民作业天数、爆破时段、爆破间隔时间、震波时长,取得附近居民的理解支持。 2.相关乡镇和部门依据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协助配合石油天然气二维地震资料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宣传、解释和维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 ||
6 | D1******201****40005 |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大佛寺煤化有限公司,把煤矸石倾倒在灵石县两度镇新庄村委小太极村村北的山上,灌木林达89.02亩,耕地达2.32亩,破坏了生态环境和森林植被。 | 晋中市灵石县 | 土壤,生态 | 举报所指的灵石县两渡镇新庄村委小太极村实为两渡镇新庄村委小太西村,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倾倒的煤矸石所占地位于介休市与灵石县两渡镇新庄村委小太西村交界处,据介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介休大佛寺有限公司倒垃圾、煤渣等占用土地的问题的核实情况说明》,总面积157.34亩(地类为未利用地),其中占介休市面积为68.32亩,为山西介休大佛寺煤业有限公司环评指定矸石沟,已全部覆土并绿化;灵石89.02亩,为该公司擅自占地,现已黄土覆盖。未占用耕地。 | 属实 | 介休市大佛寺煤化有限公司倾倒于灵石县两渡镇新庄村委小太西村89.02亩的煤矸石,现场已全部进行了黄土覆盖。对于该公司存在的违法问题,由介休市国土局和灵石县国土局联合进行立案查处。 | ||
7 | D1******201****30026 | 1.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东沙沟村山西省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把污水排到西沙沟村村民的耕地上。 | 晋中市榆次区 | 土壤,水 | 1.举报中的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6月6日在晋中市环保局重新换发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1******6***455059A001P,有效期三年。经调查核实情况为:在2018年10月11日,由于该处空地荒草着火,东沙沟村委便进行应急灭火处置,因着火处没有水源,东沙沟村委主任武国庆便联系了本村村民张继保(该村民在瑞光热电三融项目部工作,主要工作为水罐车驾驶员),张继保未向公司领导报告私自驾驶水罐车对着火点进行了应急灭火处置,水罐车中的水为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绿化降尘使用的干净水,在灭火过程中水罐车喷水造成灭火水排到西沙沟村民耕地的情形,并非山西瑞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排放的废水。2.举报中无名铸造厂为晋中市鸿锦源工矿配件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日领取排污许可证,编号为1******313003***-0702,有效期三年,该企业距离河道约500米,企业产生的固废送山西双良鼎新水泥有限公司处置。经调查,河道内存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为周边村庄一些村民擅自倾倒。 | 属实 | 1、乌金山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河道内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 乌金山镇政府对东沙沟村委委员杨翠香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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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1******201****30029 | 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皋落镇东沟村副书记,在皋落镇瓮山旅游区开设有两个无名石子厂私挖乱采,破坏生态环境。 | 晋中市昔阳县 | 生态 | 经核实,皋落镇瓮山旅游区由杨赵河瓮山旅游开发公司经营管理,该公司法人代表为史世杰,实际控制人为其父史怀明,系昔阳县皋落镇东沟村副书记。现场检查发现:1.在昔阳县瓮山景区内的沟谷中有两个石子加工点,该处架设有石灰石粉碎设备,系该公司建设“瓮山至南北岩隧道”项目时自行设置。2.2017年6月县发改局以昔发改审备字〔2017〕50号文对“翁山景区开发工程项目”予以备案。建设景区道路15公里,停车场2个,状元窑文化产业景观打造,通信通电,游客接待设施,打通瓮山至南北岩1.9公里隧道。要求该项目需在取得土地、规划、节能、环保、安全、消防、地震等行政部门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两个石子加工点系业主在未取得相关部门许可文件前擅自开工。 | 属实 | 1.2018年11月15日,县国土、环保、电力部门和皋落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赴举报地点督促涉事企业负责人对该处石子加工点进行了清理,拆除粉碎加工设备,切断生产用电,防止在隧道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非法加工销售行为。 2.2018年5月,县国土局根据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非法买卖石灰岩的违法事实,对昔阳县杨赵河瓮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000元(昔国土资矿罚字〔2018〕1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当事人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施工,严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售矿产品。皋落镇政府对其下达了严禁外运石料和治超督办通知。
| 对当事人东沟村支部副书记史怀明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主管部门县旅发委分管副主任翟晓梅进行约谈;对未通过环评即加工石子从而产生污染的职能监管部门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王志勇进行约谈;对属地未发现或发现不报的行为,对皋落镇政府乡长庞占刚进行约谈。 | |
9 | D1******201****40002 | 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城郊西路化肥厂东侧居民区紧挨马路不到2米,马路修建过近不合理,没有建立缓冲带,无洒水降尘措施道路扬尘污染。 | 晋中市昔阳县 | 大气,其他污染 | 经现场核查,举报中的化肥厂为原昔阳县氮肥厂,东侧居民区是化肥厂职工小区,距公路2米,该地段位于S317线K56+000-K56 +400右侧,附近未安装减速带。 2.S317线是重要运输道路,车流量大,且由于部分车辆苫盖不到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3.由于S317线属于省道,根据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和晋中市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国省干线公路取消减速带的通知》(晋公中养发〔2010〕16号),2010年1月29日起,不得在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减速带,所以未安装减速带。 | 属实 | 昔阳县公路段第四合同段加大对道路的养护清扫频次。昔阳县交警部门加强对车辆道路违法检查。
| 由昔阳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昔阳县公路段分段负责人翟新胜,县纪委对昔阳县交警大队中山中队指导员范秀智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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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1******201****30025 |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中都乡北姚村村北居民区后面的庄稼地里建有一个泡沫加工厂(厂房的屋顶全是太阳能板),使用燃煤锅炉,烟尘污染;废水直接排到厂房后面庄稼地里的水坑。白天停产,晚上偷偷生产作业,没有环保手续,属于小散乱污企业。 | 晋中市平遥县 | 大气,水,土壤 | 经现场调查,泡沫加工厂实名为平遥县东鑫泰保温材料厂,领取有排污许可证1******29240 168-0728,有效期至2019年9月13日,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该厂房屋顶安装的太阳能板是农委推广的光伏发电项目,于2017年安装使用。该公司无燃煤锅炉,7月份依据《平遥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计划》要求,该公司将原有燃煤锅炉拆除改为一台2吨甲醇锅炉,使用燃料为甲醇。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无废水产生环节,无废水排放。该公司厂区北侧原废弃砖窑厂内有4.5万立方水坑1座,该水坑内的积水为雨水。平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18年11月15日上午和晚上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同时,查阅平遥县环境监察大队日常监管笔录并询问监察执法人员,未发现该企业有环境违法行为。未取得平遥县发改局、经商粮局的立项批复或备案。 | 属实 | 责成该企业尽快完善立项或备案手续,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执行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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