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政府定价项目将压减近七成
11月20日下午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新修订的《山东省定价目录》,在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实施后,我省政府定价项目将由原来的16类179项缩减为11类59项,压减67%。这意味着,我省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将实现由市场形成,由政府制定的价格由原来的5%降为3%以内,价格放开和下放力度均走在全国前列。
我省现行的《定价目录》是2002年实施的。经过十多年的改革,价格调控监管服务理念已发生根本性变化,亟须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市场经济新要求,对现行《定价目录》进行修订。
我省新修订的《定价目录》中,定价项目放开127项,承接国家下放5项,新列入2项。从管理层级上看,授权市、县管理的定价项目34项,占58%,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的39项,占66%。
记者注意到,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共11大项(电力、燃气、供水、供热、交通运输、教育、医疗、居住、资源环境、殡葬服务、重要专业服务),主要限于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大部分带有垄断性质或者未能形成有效市场竞争,事关社会负担和发展环境。
省物价局局长陈充表示,这些保留的项目虽然项目名称与现行目录大体一致,但定价范围、定价权限、定价形式等实际内容已发生根本变化,市场化程度已大大提高,向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陈充告诉记者,与其他省份相比,我省价格放开和下放力度均走在前列,是唯一全部放开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将县属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定价权限下放至县管理的省份,是放开民办教育收费的5个省份之一、放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收费的3个省份之一。
另外,食盐等个别价格由于需要与相关体制机制改革配套推进,将视国家和省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现行《定价目录》中的重要的储备物资、专营及特殊商品和服务、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产品等4类19项政府定价项目全部放开。(记者 王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