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旅部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措施和省文旅厅的工作要求,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和扩散,1月27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九条措施,全面停止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措施要求,全面停止市、县、乡镇(社区)、农村举办的社火活动、文艺汇演、营业性演出等聚集性群众文化活动(包括庙会、灯会、游园等“两节”活动和各类文化社团组织举办的群众性活动)。全市各星级饭店大型宴会聚集活动全面取消。全市各类公共图书馆、文化中心(馆、站、室)、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所有景区景点、文物单位全部关闭,公共文化活动取消或延期。各关闭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各县(区、市)文旅部门要对基层单位的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和疫情防控,确保安全平稳。全市所有互联网经营服务场所、KTV歌厅舞厅、游艺游戏厅、影剧院等文化类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市县两级文化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坚持每天对关闭场所进行巡查,确保关闭到位,坚决制止明关暗开、私自开放等现象,发现私自营业的,采取措施强制关闭。
措施指出,全面停止我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已经出行还未停止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做好健康防护。各县(区、市)文旅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旅行社及其经营网点的监管和巡查,严格落实停止经营业务的有关要求;要指导辖区内文化和旅游行业市场主体、经营单位服从服务大局,妥善处理好游客行程调整和退团退费等合理诉求。全市所有文化和旅游经营活动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对外服务窗口要实行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戴口罩制度。
措施要求,发现来自武汉等地区的游客,要立即报告属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定专门酒店或划定酒店内专门区域,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观察期14天),确保安全后方可解除。发现从武汉等地区的返乡人员,要立即报告所属社区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措施要求,市县两级文旅部门要建立健全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订应急预案,加强与卫健、疾控、应急、市场、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严防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渠道蔓延。各县(区、市)文旅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继续坚持每日“零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立即上报。全市文旅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注意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劝导家人和亲朋,避免人员聚集,减少走亲访友,不信谣、不传谣,形成共同应对疫情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