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贯彻落实省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实施细则
9月27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古洁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二届83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贯彻落实省乡村振兴战略若干用地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认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是我市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水平,统筹建设城乡统一用地市场,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实施细则》共十二条工作措施,旨在通过加快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措施,助推我市乡村振兴。《实施细则》提到,为优先保障乡村振兴建设,我市自2019年起,市级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专项用于乡村振兴建设用地需求,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县域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镇村助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安排。
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措施解读和业务培训,利用电视、报纸、村公告栏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政策措施真正落地、取得实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通讯员 茂府信 记者 许巨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