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30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上区审计局局长 周超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区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审计工作和审计整改工作的***批示精神,及时部署有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受区政府、管委会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工作与巡察工作相结合,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巡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各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二)审计机关加强***落实。审计部门利用审计服务窗口为被审计单位及时提供审计整改方面的咨询指导服务,助力问题及时全面整改,持续***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推进整改。
(三)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收到审计报告后,各被审计单位均由主要领导担任审计整改责任人,大多数单位能按整改期限提交整改情况材料,注重从制度上完善单位内部管理,防范出现屡审屡犯问题。
二、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列示问题48个,截至2020年11月30日,已落实整改问题45个,整改推进中问题3个。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省级资金二次分解下达不及时以及部门预算单位银行代收付资金未及时入账核算等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结合资金动态监控情况,对发现未及时分解的资金进行实时提醒和督促纠正,并开展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对全区预算单位未入账的银行代收付业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加强对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二)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财政资金管理、公务支出、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3大方面13个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清理结余资金
18,423.1万元,追缴补缴非税收入146.02万元,拨付补偿资金22.24万元,有关单位完善了合同协议,补充了明细资料,修订完善了公务经费管理制度,规范了报账手续。未完成整改问题1个,问题是1个单位结余资金未清理完毕,相关责任单位正继续对资金进行清理。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未及时兑付企业经营贡献奖及建设项目无图纸等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主管单位已拨付经营贡献奖资金1,804万元,对扶持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串户路硬底化项目已绘制图纸。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及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完善审批程序,已追回多发资金,补发了少发漏发的低保金;调整相关会计账务,规范后续资金及审批认证等管理。
(五)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管理、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等3方面14个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补办了设计变更等审批手续,完善合同管理,调整会计账务,准确核算建设成本。未完成整改问题1个,问题是6个建设项目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相关责任单位已组织开展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六)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国有企业审计及一级预算单位资产审计发现的经营管理、会计核算、资产使用效益、资产内部管理等4方面的10个问题,9个已完成整改,有关单位已完善相关合同协议,结算相关管理费及停车场收入;对少记的固定资产补登入账;完善调拨资产、盘亏资产、报废资产的处置手续。未完成整改问题1个,问题是1个单位未及时收取租金11.06万元,相关责任单位已启动诉讼程序追收租金。
三、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得到整改,有关单位通过完善制度、开展专项整改、开展专题学习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但有部分问题仍在持续进行整改中,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部分问题涉及其他单位且处理程序较长。个别问题相关单位启动诉讼程序推进问题整改,需要在案件审判终结后才能完成。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问题,因项目管理过程中变更程序未完善、结算过程造价争议等原因,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整改。
二是个别结余资金形成时间较长,由于涉及专项多,资金来源复杂,需要一一甄别处理。
对上述原因暂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相关单位正按审计整改要求,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审计部门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的要求,持续***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并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反馈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