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7-88859550
通信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环保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 | 环评文件 |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承诺书 | 公众参与说明 |
江苏中铂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年产8000万m2包装印刷品(包装盒、纸箱)项目 | 报告表 | 2020年7月22日 | 宿开审批环审【2020】34号.doc | 公示版-江苏中铂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pdf |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承诺书-江苏中铂.pdf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16:57:0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