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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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苏荷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套线束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88859399;
通讯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800万套线束项目(重新报批) | 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余姚路108号 | 江苏荷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编制单位:宿迁欣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编制主持人:渠宝岩 主要编制人员:王羽裳 | 江苏荷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余姚路108号,是一家冰箱、空调线缆、电源线缆生产企业,现由于现由于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 | 公示版-江苏荷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套线束项目(重新报批).pdf |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PVC注塑、挤出过程产生的VOCs,EVA胶棒点胶过程中产生的VOCs,项目所有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H1排气筒高空排放。 经预测,项目H1排气筒排放的VOCs满足《工业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塑料制品制造中VOCs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VOCs在厂界处能够满足《工业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中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能够满足《挥发性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所有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污水仅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600t/a,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河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民便河。因此本项目污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注塑机、剥皮机、剥线机、端子机、切管机等设备,单台设备噪声值为70-85dB(A),经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加装减震垫、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 dB(A)。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残次品及下脚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残次品及下脚料通过外售处置;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机械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通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暂存后,定期送至当地垃圾集中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固废排放量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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