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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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促进我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18年度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蓬人社通〔2019〕19号)要求,县人社局对全县2018年12月31日前经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县属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年度检查评估。通过学校自查、县人社局、就业局实地检查,全县年检合格学校9所,需整改学校3所,年检不合格学校1所。要求年检整改学校要根据整改要求立行立改,整改期间,学校不得开展培训,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办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年检合格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完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更好地为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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