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我市2018年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节日补助资金28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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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2日发表
近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节日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17〕181号),下达我市“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节日补助资金281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补助资金24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资金1856万元,农村五保对象补助资金196万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补助资金482万元,城市“三无”老人补助资金3万元,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补助资金35万元。各县、区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按期发放各项资金,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节日补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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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6 00:01:4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