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进河湖三乱行为整治工作
近日,市河长办组织召开河湖“三乱”整治专题推进会,重点对省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主要违法行为整治情况进行督办,市各副河长单位、各县(区)河长办及骆马湖、洪泽湖、徐洪河、中运河相关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王彬通报了省河长办《关于省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主要违法行为问题清单的通知》要求、市相关领导批示精神以及相关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同对河湖“三乱”整治提出了要求,一是要严控增量、早消存量,二是要做好整治前后相关影像对比资料的收集存档,三是对“三乱”清除后的场地要及时恢复原貌,四是要严格执行周报制度,及时报告工作进展。
市河长办主任冯如意强调,我市已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各单位、各县区必须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三乱治理的重要性,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问题,按照前期禁采的态度和担当来推进“三乱”专项整治。对“问题清单”涉及项目要进行分类,并采取得力措施,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水政支队及各级河长办要全力做好督查推进工作,对整治进展和不作为现象及时通报市、县主要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3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自省河长办《通知》下发以来,宿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批示交办,要求“逐一交办,整改销号”,并制定具体整改计划,组织专项督查、专题会办交办,统筹推进全市专项整治行动。
市河长办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多次召集副河长单位、属地部门及相关管理单位召开专题推进会,将问题按照河道(湖泊)和属地进行逐级分解,下发至各副河长单位及县区河长办,要求迅速排查梳理,制定计划,倒排时间表,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快该项工作推进力度,从2月10日起,实行周报告、周督查、周通报制度,并将工作开展成效纳入2018年度河长制考核,有效督促各责任单位履职推进。截止目前,洪泽湖、骆马湖、中运河、徐洪河共清理违建12起,尚未完成的已全部列入整治计划,力争年内全部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