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宿迁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改善河道水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近日,我市出台《宿迁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利用2年时间,以控源截污为重点,完成我市城区范围内现有45条黑臭水体整治,其中2018年实施30条黑臭水体整治,2019年实施剩余15条黑臭水体整治(整治任务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整治任务的黑臭水体,一经查实,及时列入整治任务)。到2019年底,城市污水和畜禽养殖有效治理,工业污水达标排放与接管有效监管,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污水“十必接”全部完成,农村村庄污水设施覆盖率不低于75%,全面消除中心城区和县城城区范围内水体黑臭现象,实现城区河道水循环正常、水生态良好,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对改善城市河道水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把黑臭水体整治摆在推动水务高质量发展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各地逐河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全过程服务、全过程监测、全过程管控、全过程督查,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取得预期效果。在整治过程中,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原则,秉承“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的治理思路,以水质改善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突出水陆统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抓住重要区域、重点河段,强力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务求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