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西街道相关房屋搬迁工程评估机构报名抽签公
关于城西街道相关房屋搬迁工程评估机构报名、抽签公告
泰海征收〔2017〕47号
一、项目名称
扬州西路两侧地块
二、搬迁责任主体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三、搬迁范围
一标段:北至西锋路,东至江洲路,南至扬州路,西至春兰橡塑东侧,约194户;
二标段:扬州西路海陵大桥至吴洲路两侧周边地块,约140户;
三标段:麻纺新村周边地块(含阳光瑞城西侧、海阳路南侧地块),约232户。
上述具体工程范围以分指挥部现场界定为准,搬迁面积以职能部门认定为准。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2017年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止。
五、报名地点
泰州市税务桥西街49号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业务科。
六、报名条件
区征收办公布的2016年度房屋征收服务单位名录中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评估机构可报名参与扬州西路两侧地块一、二、三标段的抽签:
1.市、区房屋征收部门2016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在海陵区累计评估业务量为15000平方米或100户及其以上者;市、区房屋征收部门2016年度考核等级为良好,在海陵区累计评估业务量为50000平方米或500户及其以上者;
2.2016年度区征收办培训考试合格的评估工作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2名)。
七、工作要求
1.按海陵区房屋征收估价工作“十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根据市场调查,测算该地段标准样本房价格(含住宅、非住宅)。
八、资格预审条件
参加报名的评估机构请携带下列材料按时参加资格预审:
1.单位介绍信(必须注明联系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评估工作人员名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须同时提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加盖单位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报名条件且满足资格预审条件1-4条的单位为资格预审合格单位。
九、中签评估机构服务费
按照区统一规定及标准,视工程完成情况考核给付。
十、抽签时间
2017年10月31日下午2:45。
十一、抽签地点
泰州市税务桥西街49号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一楼会议室。
十二、抽签注意事项
1.本次抽签产生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上述工程房屋搬迁评估工作。
2.各单位报名时可以兼报但不可兼中。
3.本次抽签活动邀请属地镇街、属地村居干部和资格预审合格的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加盖本人及单位印章的委托书)共同参与。
4.请参与抽签的人员备好身份证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资格预审合格的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加盖本人及单位印章的委托书)如在抽签公告规定时间不能到场的,视其代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自动放弃抽签资格。
5.本次抽签活动由江苏省泰州市海成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
十三、其它
1.本次抽签项目为项目实施可行性的前期准备,非项目正式启动实施。是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时间,以项目实施公告为准。
2.本次抽签项目自中签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自中签之日起满六个月项目未启动实施的,参与本项目报名人员可参与其他项目的报名;自中签之日起满三年项目未启动实施的,中签结果自行终止,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签单位在项目实施时,需为市房管局当年度评估机构名录中和区征收办当年度征收服务单位名录中的评估机构,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中签结果自行终止,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项目所需的评估机构将另行通过抽签方法产生。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