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2019年第7期非正常户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暂停税务登记证件、***领购簿和***的使用。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2019年8月非正常户清册.xlsx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2019年9月5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1 11:45: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