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选拔的通知
各市(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选拔的通知》(苏财会〔2020〕16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引导鼓励本区域本单位符合报名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请各市(区)财政局将申请者填写的《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的证明材料、单位规模证明、本人承诺书及本部门初审意见,于2020年8月21日前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市直各单位的申请者由单位通知本人将所有申请表格材料,于2020年8月21日前直接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初审上报。联系电话:0523-86888085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选拔的通知》(苏财会【2020】16号)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期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选拔的通知(苏财会【2020】16号文).doc***2 承诺书.doc***1 申请表.doc
泰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