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三强化三着力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的要求,今年以来,海陵区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五有”标准要求,全力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
一是强化机构建设,着力推进服务保障工作。加快推进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区共设立11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其中: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10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140个。目前,已完成全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全部落实到位,开通了办公网络,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有序运转。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推进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机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一牌一预案、六清一上墙”工作要求,全区10个镇街均在办公场所悬挂了退役军人服务站标识牌匾,统一制定出台工作职责、服务流程和工作规范等制度并上墙。目前,海陵区退役军人服务“两站一中心”已基本实现“五有”目标,工作步入正轨。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着力推进服务水平提升。该区在落实“五有”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和援助帮扶机制,积极开展帮扶解困工作,助力退役军人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