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2年)正式印发
经过前期的调研、编制以及多轮次的上下征求意见,由泰兴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编制的《泰兴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日前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既涵盖了国家、省、市振兴规划相关要求,也包含了该市《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既全部涵盖了省、泰州乡村振兴规划的指标体系,又增加了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全文共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实施八大工程和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篇章。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实施八大工程,即:实施产业提振工程、人才培育工程、文化繁荣工程、生态宜居工程、乡村治理工程、富民增收工程、民生保障工程和改革创新工程,每个工程梳理了4个重点推进项目,形成了32个重点推进项目库,同时每个工程和每个项目都按2020年、2022年两个时间节点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建设内容,落实了责任主体,形成乡村振兴责任化落实、节点化推进、项目化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按序时圆满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