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年报公示明天开始
明天起,2015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公示工作开始。
从市场监管部门获悉,201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须在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完成2015年度年报上报工作,年报网址依然是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未履行年度报告及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明年6月30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市场主体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公示的地址无法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的,也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与往年相比,此次年报软件作了调整,方便企业申报。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可以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申报和即时信息公示申报。已有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凭该代码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注册或登录。软件对企业在线填报易错数据项增加了提示和校验功能,帮助企业提高年报数据的准确性。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我市市场主体2013年度年报率为73.2%,2014年度年报率为72.8%,一些市场主体因未及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在招投标、银行贷款、开设网店时受到限制。至今未申报2013年度和2014年度年报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2012年度以及之前未年检也未吊销的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都要主动补报并到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申请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手续,或者直接办理注销手续。此外,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则有可能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