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
各社区(村)、机关各部门、在城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充分发挥物业管理项目和社区服务的示范作用,努力创建“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物业服务环境,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业主满意度,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宜城辖区内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比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机构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比活动由宜城街道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局)、市房协物业管理专委会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具体负责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比活动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工作推进、监督考核和评比奖惩。
二、评比范围
由在城所有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业委会自治小区;由各社区实施准物业管理服务的围护老旧小区和拆迁安置小区,不包括开放式散居小区。
三、星级划分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分为三级,即:一星级(80分~84分);二星级(85分~89分);三星级(90分以上)。星级越高,表示管理服务标准和水平越高。
四、评比标准、条件
1、《宜城街道市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标准和评分标准》。
2、《宜城街道准物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星级服务标准和评分标准》。
3、市场化住宅小区必须在街道物业管理考评达标后,方可参与星级创建总评;社区申报星级评比的小区全年应参加不少于四次的综合考评,且考评达标后方可参与星级创建总评。
五、评定时间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比分为初评和总评两个阶段。初评时间为每年6月份,总评时间为每年12月份。评定结果均在新闻媒体、街道网站和市住房局房产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评比方式
1、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比由各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提出申请,并对照相应标准进行自评,确定申请星级,填报《宜城街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申请表》,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须经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再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上报宜城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2、申请星级评定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定申请表;②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分自评表;③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及服务标准复印件;④与星级评定评分标准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物业管理档案、管理记录等留现场备查,可不用上报)。
3、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比总分为100分,其中:《服务标准》考核为40分,占总分值的40%;群众满意度测评为30分,占总分值的30%;街道年度考核为30分,占分值的30%。
七、星级管理
1、授予星级称号的住宅小区由宜城街道和市住房局统一颁发星级住宅小区铭牌和证书。
2、星级住宅小区铭牌应置于住宅小区主出入口的醒目位置。
3、凡获得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一、二、三星级的,其有效期均为二年。有效期满后,该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重新申请复评,未重新申请复评的,注销其星级并收回星级铭牌。
4、星级有效期内该住宅小区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或因物业管理原因所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由原评定部门注销星级并收回星级铭牌。该住宅小区需平息事态,整改到位并优质服务满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星级评定。
5、住宅小区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须满一年物业服务后方可重新申请星级评定。
八、奖励措拖
1、被评为一星级住宅小区的奖励1万元。
2、被评为二星级住宅小区的奖励2万元。
3、被评为三星级住宅小区的奖励3万元。
4、设立升级奖,即:一星级升二星级、二星级升三星级的各奖励1万元。
5、各社区在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奖惩的基础上,有小区被评为星级的,按一、二、三星级分别在街道年终综合考评中可以加分。
6、被评为星级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时可以加分。
九、否决制度
在年度评审过程中,参评住宅小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取消申报单位所有参评项目小区星级评比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1、年内项目小区无故弃管、失管的申报单位。
2、项目小区矛盾多发造成群访集访严重破坏社会稳定、公共秩序的。
3、项目小区因管理失责被新闻媒体曝光披露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4、项目小区被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通报批评且整改不力而严重影响大局的。
5、项目小区因管理失责给业主正常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后果和极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6、项目小区物业费和生活垃圾费收缴率低于80%的。
十、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星级评比活动,是切实解决城市物业管理活动中物业服务不规范、业主自治机制不健全、公共服务不到位等业主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社区、村和物业服务企业必须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确保创建评比活动顺利开展。
2、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各社区、村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市住房局和宜城街道的具体指导下,将星级评比活动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要认真组织学习《评比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部署评比工作,落实责任人;要加强对各物业服务项目星级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和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奖惩措施,督促工作到位。
3、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紧抓“创城”契机,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工作,使星级评比活动家喻户晓。要以开展星级评比活动为契机,加强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的联系和沟通,积极营造和谐物管星级评比氛围。
4、加强督导,努力达标。宜城街道物管办要会同市物管中心加强对物业管理星级住宅小区评比活动的宣传指导和日常监督,要确立物业管理星级住宅示范小区,组织开展经验交流,综合运用信用监督、日常巡查通报、物管专家指导等措施,督促各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星级评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