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城乡污水专项整治行动
我市开展城乡污水专项整治行动
从6月1日到8月31日,我市集中开展城乡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污水乱排超排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在城乡污水专项整治行动中,城市区重点整治生活污水乱排行为,农业县区统筹整治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乱排行为。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为,生活污水乱排乱放、违法违规污染河道、市区及周边黑臭水体整治、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等。生活污水排放专项整治中,我市将组织对河道排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取缔入河违法排污口;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必须入管,不得直排河道;依法处理不符合排水许可要求的企事业单位。
我市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对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全面维护、疏浚;启动实施平定县锁簧镇、张庄镇、冶西镇,盂县牛村镇、孙家庄镇、路家村镇和郊区河底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平定县冠山镇中社村、前社村,盂县苌池镇东苌池村、西苌池村、下社乡枣园村和孙家庄镇二郎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对于未接入污水收集管网或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村庄,生活污水必须用于浇地、绿化等,不得乱排。
针对河道管理保护突出问题,我市将依法打击违法活动,清理整治违法设障、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等行为;开展整治规范城市及城镇周边临河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杜绝沿河抛掷、倾倒垃圾行为,维护河道周边环境面貌。
依托12369环保举报热线、微信举报平台等,我市开展涉水行业企业废水排放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工业企业违法排放废水的行为。在黑臭水体整治方面,我市深入开展桃河、义井河、李家庄河、蒙村河、洪城河及其支流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围绕农村地区中小型河道、水库、水渠,全面排查直接或间接排入河道的污染源,全面清理河(沟、渠)内的污水坑、臭水坑。
此外,我市积极在乡镇所在地、主要公路沿线村庄、旅游景区等地,发动广大农村住户开展改厕工作,有条件的改为水冲式厕所,没有条件的进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整治期间,我市将完成1900座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任务,争取年内改造380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苏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