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对建设工程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近日,区水务局出席城建局召开的建设工程负责人集体约谈会,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城建集团、商旅集团及部分建设工程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会议。
区水务局首先简单介绍了近年来在全区人民和各方努力下城区水环境出现的积极转变和取得的成绩,然后通报了前期对城区53家在建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处理结果,最后对建设工程现场污水排放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申办排水许可证。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令第***1号)、《南京市排水条例》等相关法规,及时申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二是施工单位必须妥善处理工程废水。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和规范,合理配建的油水分离装置、洗车台和三级沉淀池等预处理设施,保持设施正常运行,以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三是施工单位必须妥善处理生活污水。应在工棚生活区做好雨污分流,在厨房加设油水分离装置,食堂污水先隔油除渣,后排入污水设施,定期检查运行情况。推荐使用一体化成品化粪池,对于人数较多、周围无污水管网的工棚区,建议及时清运处置或加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区水务局着重提醒在座的建设工程负责人汛期已至,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加强源头管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避免因为建设工程污水乱排影响城区河道水质,共同为“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水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供稿:水环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