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告知书
一、经营旅馆业需要具备的治安安全条件
依据《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旅馆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设施
1、用于经营的房屋具有合法手续,已领取《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相一致,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旅馆住宿服务类经营项目。
2、用于经营的房屋与居民住宅属于同一建筑、平房院落、居民小区,需要共用门户和通道的,需要征得该建筑所有用户同意共用。
3、用于经营的房屋未纳入拆迁规划范围,无违章搭建,且房屋质量安全可靠。
4、设置招牌门头、登记台、客房、床铺等必要的旅馆业经营设施。
5、旅馆客房住宿区域相对独立,住宿区域内不得混杂其他用途的房间、场所。
(二)有负责治安保卫的机构或者专职、兼职保卫人员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治安责任人利用旅馆业从事犯罪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执行期未逾五年的,不得从事旅馆业经营活动。
7、明确设置治安保卫力量,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卫人员。
(三)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
8、客房房门安装使用电子门锁,设置电梯的旅馆须安装电梯房卡控制系统(房卡关联楼层须与电梯控制楼层相一致),设置电梯的旅馆楼梯通道须安装房卡式单向门禁控制系统。
9、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视频监控须覆盖出入口、营业大厅、登记前台、客房走廊、客房门口等所有公共区域。视频质量应当能清晰辨认通过人员体貌特征。配备本地存储的视频存储设备,存储容量须保证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保存一个月以上。
10、所有客房窗户安装限位器,窗户开启距离不得超过15厘米。
11、配备消防安全器材,旅馆实际经营前须通过消防安全验收。
(四)有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
12、100间客房以下旅馆须建立验证登记、嫌疑报查、访客管理、消防安全、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等安全管理制度。
13、100间客房以上旅馆,除上述制度外,还须建立监控值守、值班巡查、财物保管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五)有根据需要配置的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
14、已开通旅馆业信息系统VPN专用网络。(办理地址:中央路2号南京电信天翼广场二楼VIP客户室公安专柜;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承诺开通时限:具备光纤资源2日内开通,不具备光纤资源15日内开通;咨询电话:于经理 153****7031)
15、已安装南京市旅馆业综合信息采集管理系统客户端设备并安装相应的住宿登记管理软件。(VPN网络开通后,联系南京金盾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装设备;联系电话:4009287774)
16、前台从业人员经培训后上岗,能够熟练操作信息系统,具备查验身份证、识别疑人疑物基本能力。
(六)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治安安全条件
二、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旅馆基础信息材料
1、《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申请登记表(样式附后);
2、《营业执照》原件(仅用于现场核验)和复印件,;
3、房产证或其他房屋权属证明材料(仅用于现场核验)和复印件;
4、房屋权属非旅馆法人代表的,提供房产来源证明材料(须注明同意开办旅馆),经营用房来源系租赁的,附房屋租赁协议(仅用于现场核验)和复印件,协议须注明租赁时间不得少于2年。
5、用于经营的房屋与居民住宅属于同一建筑、平房院落、居民小区,需要共用门户和通道的,还须提供同意共用通道签名表(样式附后);
(二)从业人员信息材料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治安责任人身份证原件(仅用于现场核验)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治安责任人未利用旅馆业从事犯罪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保证书,保证书加附本人签名;
8、治安保卫人员花名册(样式附后);
(三)经营场所图纸材料
9、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平面示意图;
10、经营场所房屋结构及房间、床铺分布平面示意图;
11、经营场所视频监控探头点位平面示意图;
12、经营场所招牌门头、登记台、客房照片(合并制成1至2张图,不同客房类型均要有所体现,A4纸彩色打印);
13、窗户限位器,视频监控存储和显示设备,客房房卡刷卡设备,电梯房卡刷卡设备,楼梯通道房卡式单向门禁刷卡设备,旅馆业综合信息采集管理系统客户端设备照片(合并制成2张图,A4纸彩色打印);
(四)安全制度文本材料
14、结合申报旅馆的规模、从业人员等实际情况,编写治安保卫制度文档材料,相关制度应逐项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人,其中, 100间客房以下旅馆应包含验证登记、嫌疑报查、访客管理、消防安全、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等安全管理制度;100间客房以上旅馆,除上述制度外,还应包含监控值守、值班巡查、财物保管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A4文档打印,无需装订)
注:相关材料须由申报《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治安责任人本人提交,由负责人、治安责任人提交的须持企业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申请登记表
行业类别
企业名称
地 址
经济性质
南 京 市 公 安 局 制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申请登记表 | ||||||||||||||||||||||||||
填表时间: | 填表人: | |||||||||||||||||||||||||
单位信息 | ||||||||||||||||||||||||||
企业名称 | 实际经营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办公电话 | |||||||||||||||||||||||||
经营地址 | ||||||||||||||||||||||||||
法定代表人信息 |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户籍地址 | ||||||||||||||||||||||||
身份证号码 | ||||||||||||||||||||||||||
负责人信息 |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户籍地址 | ||||||||||||||||||||||||
身份证号码 | ||||||||||||||||||||||||||
治安责任人信息 |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户籍地址 | ||||||||||||||||||||||||
身份证号码 | ||||||||||||||||||||||||||
经营信息 | ||||||||||||||||||||||||||
经营范围 | 建筑面积 | 注册资金 | ||||||||||||||||||||||||
旅馆客房数 | 床位总数 | 电梯数量 | ||||||||||||||||||||||||
附属场所 (数量、名称、面积) | 餐饮 | |
会议室 | ||
歌舞厅 | ||
茶吧 | ||
酒吧 | ||
其他场所 | ||
自身酒管系统品牌 | ||
安全设施 | ||
视频监控(品牌、数量) | ||
硬盘***机(品牌、数量) | ||
消防设备(名称、数量) | ||
互联网交换机品牌 | ||
技防安防设施 | ||
备注 | ||
以上填报事项属实,请审查核准发放《特种行业许可证》 |
同意共用通道签名表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以下栏目须由共用通道的所有住宅相关人员本人填写,不如实填写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共用通道涉及住宅房屋房号 | 房屋产权人签字栏 | 实际居住人或承租人签字栏 | ||||
姓名 | 是否同意共用通道 | 联系电话 | 姓名 | 是否同意共用通道 | 联系电话 | |
治安保卫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