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社局关于申报2021年博士后相关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南京市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博站加大博士后引进和培育力度,促进在站博士后成长发展、积极投入项目科研,加快我市高层次人才集聚,决定开展2021年博士后相关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招收资助
1、国家级博站分站、省级博站分站招收博士后资助。对象为:2020年11月1日以后,招收博士后的国家级博站分站、省级博站分站。
2、博士生导师引荐外籍博士后奖励。对象为:2020年11月1日以后,引荐外籍博士后进企业国家级博站(含分站)、省级博站(含分站)的博士生导师。
(二)企业博士后生活补贴
对象为:2020年11月1日以前,企业国家级博站(含分站)、企业省级博站(含分站)招收的全职在站博士后。如博士后已出站,出站时间应在2020年11月1日以后。
以上资助、补助等发放标准均按《南京市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执行。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项目提交对应申报表(1份,详见***)及其进站备案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区(园区)人社局;
2、各区(园区)人社局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市人社局。
三、其他要求
1、博士后相关资助经费均由博站单位提出申请,相关经费将由所在区划拨至申报单位。
2、各区(园区)人社局做好广泛宣传,确保不漏一人。并于11月26日前,将审核盖章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季斌、张莹
联系电话:025-68788058
联系地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9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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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级博站分站、省级博站分站招收博士后资助申报表
***2:博士生导师引荐外籍博士后奖励申报表
***3:企业全职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