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NRD1703122号建议的答复
林颖青、刘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处理企业食堂泔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按照南京市城管局《关于开展餐厨废弃物应急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宁城管字〔2018〕230号)要求,全区各街道(园区)清管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相关单位的餐厨垃圾收运工作,这些餐厨垃圾需由源头产生单位首先进行沥水处理,产生的废渣由属地清管所收运,最后送往江南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产生的废油脂由在市城管局办理食用油脂回收登记手续的8家企业进行回收处理。
2019年,我区制定下发《江宁区2019年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街道、园区在原有的餐厨垃圾处理规模基础上,扩容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新购置餐厨垃圾处理机,增加日处理能力。新建设的餐厨垃圾处理机主要以厌氧发酵为处理工艺,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后制成有机肥,实现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目前,所有建设任务正在稳步推进,预计到8月底全部建设完成。目前,我区已配备30辆专用密闭式餐厨垃圾收集车,全面淘汰敞开式收运车辆,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收运。后期,我局将加大违规收运车辆的检查打击力度,确保餐厨垃圾收运规范整洁。同时,我们将加强与市城管局对接,尽快出台市级层面的餐厨垃圾收运价格标准,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