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东山国际企业总部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综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吸取“5·24 ”南京新街口金鹰中心火灾事故的教训,做好全国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工作,将事故防范于未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营造一个稳定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园区管委会决定,5月27日起至6月底开展全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夏季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超前研判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抓手,促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问题突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组。集中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高温暴雨天气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突出客车、旅游包车、面包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货车、变型拖拉机、摩托车以及城市水泥罐车、运渣车等高风险车型,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和“六严禁”等制度,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源头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城管科
配合部门:安全科
(二)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改造施工、外立面门头改造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组。重点整治无资质施工、违法转包分包、不按设计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火灾等事故为重点,突出抓好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加大对在建高层建筑、道路施工、装饰装修施工的安全检查力度。严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遇到极端恶劣天气及时停止施工作业。加强对施工危险用品管理和安全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公用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确保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加强检查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台账管理等常规性安全工作。做好建设项目停产期间和复产复工的安全管理。
牵头部门:规建局
配合部门:安全科、城管科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组。开展以涉及危化品储存与使用为重点,突出对汽车修理行业使用的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等危化品的监管,排查整治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严格动火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严查未审批擅自动火作业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行为,强化关键设施烤漆房、调漆房等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及清扫;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加强检查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应急演练、危化品安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台账管理等常规性安全工作。
牵头部门:安全科
配合部门:经发局
(四)电气火灾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组。全面排查整治企业内部电气线路老化问题、电气线路私自改造问题、电气设备未进行接地接零保护未安装漏电保护器问题,推进智慧用电,大力推广智慧安全用电监控系统,推动安装智慧型火灾探测报警器、智慧型电气火灾监控装置、简易喷淋装置等物防设施。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回头看”行动,逐栋完善隐患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整改。督促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检查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消防设施维护与保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消防逃生演练、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台账管理等常规性安全工作。
牵头部门:安全科
配合部门:经发局、规建局、物业科
(五)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组。深入开展粉尘涉爆、危化品涉爆企业排查,进一步核实企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粉尘爆炸性、涉爆危化品使用与储存场所作业人数和相关除尘、通风、防火、防爆、监测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设置情况,督促企业紧紧围绕粉尘防爆“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对照整改。开展职业卫生检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点辨识及其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与检测、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档案等基础性工作情况。加强检查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应急演练、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台账管理等常规性安全工作。
牵头部门:经发局
配合部门:安全科
(六)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组。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回头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以公共场所使用的电梯,间歇性生产使用的叉车、起重机械、锅炉、气瓶、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查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应急演练、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台账管理等常规性安全工作。
牵头部门:安全科
配合部门:物业科
(七)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组。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报备制度,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检、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安全措施,严格控制参与人数。开展宾馆饭店、公寓、养老院、装配车间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人流管控疏导方案,严防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加强检查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应急演练、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台账管理等常规性安全工作。
牵头部门:安全科
配合部门:经发局、招商局、物业科
(八)租赁公寓、物流仓储、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门面房专项治理组。重点整治租赁公寓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违章用火用电和“九小”场所、租赁仓库安全出口不足、违规住人、消防设施器材不足或损坏、违规在场所内停放电动车及为电动车充电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商贸物流仓储占用防火间距、违规住人、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器材不足或损坏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施工工地未落实防火措施,焊接与热切割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法转包、违规电气焊割、违规动火作业等突出问题,确保消防安全。加强检查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应急演练、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台账管理等常规性安全工作。
牵头部门:安全科
配合部门:经发局、城管科、物业科
(九)餐饮场所及企业食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组。开展用气单位全面检查,特别是出租房、餐饮店、“三合一”场所三类危险源,针对煤气罐摆放位置、煤气管道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煤气罐的安检时间、合格标志以及接口是否有泄漏情况进行细致查看并登记入册。燃气管道是否与人口密集区以及强腐蚀性管道设施保持安全保护距离,管道是否存在腐蚀、变形、老化和被占压现象;建设单位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设计安装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等。引导企业进行“罐改管”工作。加强检查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应急演练、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台账管理等常规性安全工作。
牵头部门:经发局
配合部门:安全科
(十)食品生产、加工及销售安全专项整治组。以园区内食品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食品仓储、外包食堂、小吃店等为重点区域,加强检查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应急演练、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台账管理等常规性安全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开展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大检查,落实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不法行为,将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对质量不达标、食品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牵头部门:安全科
配合部门:物业科、办公室
(十一)防雷安全专项整治组。以园区高层建筑、仓储场所、危化品存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区域,加强检查企业防雷设施验收工作、防雷设施年度检测工作、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应急演练、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台账管理等常规性安全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进行防雷设施验收和检测的企业,要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上报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
牵头部门:规建局
配合部门:安全科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宁东国总园管发〔2018〕71号文《东山总部园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中的内容及要求,及所涉及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时间安排
2019年5月27日起至 2019 年 6月底。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5月28日):研究部署,拟订方案,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 月30 日):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园区检查巡查督查,督促企业及时进行问题隐患整改。
第三阶段(2019年7月 1日至 2019 年7月10日):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通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材料并上报。报送邮箱:462455411@qq.com。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检查执法责任制度。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内容,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检查分工,分别明确检查组组长、检查人员及陪检人员的工作责任,细化责任内容,确保人人有责任、人人领责任、人人落实责任。
(二)建立“五个当场”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达检查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当场启动调查程序,采集关键性、实效性证据;属于简易程序处罚的,应立即报告上级相关部门,协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
(三)建立检查痕迹管理制度。检查前,各检查组要逐个企业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可参照***1制定),明确检查内容、时间和分工,由检查组组长审批。检查时,参加人员必须逐个企业填写《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承诺书》(***2)、《南京东山国际企业总部园现场检查记录》并签字,检查组长要对所有问题进行确认,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南京东山国际企业总部园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复查时,参加人员必须逐个企业填写《南京东山国际企业总部园复查整改意见书》。全部检查过程,必须依法依规下达相应检查文书并签字。
(四)建立检查情况反馈制度。各检查组要将企业层面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建议形成正式报告,于检查结束后10日内书面反馈园区安委办。报送邮箱:462455411@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综合检查执法行动,是园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的进一步深化。园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专项小组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陪同检查,负责协调安排检查前、检查中和检查后的各项工作。要及时衔接待查企业做好检查准备工作,对照检查表内容逐项准备待查资料。检查时不能当场提供相关资料的,原则上一律视为没有资料。
(二)选派精干力量。各检查小组必须挑选一名具有安全员证书的人员陪同检查。安全科检查人员要具有协助行政执法资格或者安全员证书,并取得协助行政执法证件和安全员证,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担当,能够积极衔接企业接受检查,能够协助检查人员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下达执法文书、实施行政处罚等工作。
(三)严格检查监管。各组检查执法人员要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的行为,要敢于碰硬,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不能以责令企业整改代替行政处罚。对需要当场停产停业整顿、紧急撤离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要督促企业当场采取相应措施,当场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强制措施决定书,并做好现场拍照、录像等证据采集工作。需要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的,必须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尽快履行行政强制程序。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涉嫌违法行为,必须立即上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人员要结合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对违法行为进行综合判断并提出是否立案处罚的意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严格工作纪律。各组检查执法人员要坚持检查执法与服务并重,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廉政纪律要求,树立良好形象,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进行监管检查。各组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结果负责,并签字确认。如若发现各检查组中存在“走过场、做虚功、假把式”等问题,园区安委办将及时将情况汇报给园区纪检监察部门,并严肃查处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