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区红十字会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区红十字会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主要职能是:1、宣传、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展备灾救灾工作;2、宣传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3、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动员、组织骨髓移植、器官移植和遗体捐献工作;4、参与艾滋病防治、吸毒危害等宣传教育工作;5、负责救助专项资金的筹集、募捐、管理、使用工作;6、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7、宣传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8、完成区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雨花台区红十字会是区委管理的正处级群众团体单位。是额拨款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4人,实有在职 4人。离退休0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3月,根据区领导分工及部门负责同志调整情况,召开了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增补、更换了部分常务理事。
2、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下发了《雨花台区红十字会2016年重点工作》。加强各级红十字会制度建设,完善资金管理、物资管理、人员管理、灾害救助、救护培训、信息发布等各方面的制度。
二、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打造人道救助品牌
1、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为雨花台区第三批45支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举行授旗仪式,发放了急救箱、志愿者徽章、工作手册、背心等物资;定期组织复训、演练;今年将“白金十分钟”以广场舞的形式引入广场宣传并予以推广,并在“世界急救日”举办了心肺复苏健身操汇演比赛;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为各街道防汛人员发放了应急救生锤200把等。
2、加大应急救护培训力度。一是加强救护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今年新增师资5人,对全区36名师资集中进行复训。二是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培训,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培训。培训持证救护员769名,普及培训7695人
3、提升人道救助能力。认真组织“博爱送万家”和助医、助学、助困、助老、助孤、助残等人道救助活动,春节期间共发放博爱救助资金35.2747万,开展春节博爱送温暖活动;全年区红十字会筹集资金46.155万元,物资11万元,实施救助52万元。
成功申报春江社区“康乐之家红十字志愿者服务站”项目。
三、推进生命健康工程,拓展爱心传递平台
1、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积极拓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报名的新渠道,今年为中华骨髓库征集志愿者采样入库55人。
2、捐献遗体器官工作。支持志友开展广场宣传活动10场次,拍摄了“捐献器官和遗体,生命因奉献而精彩”宣传捐献遗体志友的公益宣传片。获2016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一等奖。
3、无偿献血工作。8月16日组织应急献血, 687人成功献血15.19万毫升,超额完成了市下达的400人献血任务!
四、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弘扬红十字博爱文化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传活,广泛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世界红十字日、献血者日、世界急救日等纪念日期间,在全区红十字系统开展了系列活动。举办了四场大型广场活动,各街道、学校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
第二部分 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96.5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57.04 万元,增长40.88 %。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策性调增在职人员工资及调整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其中:调增在职人员工资21.24万元,调增公积金和提租补贴10.66万元。
(一)收入总计196.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60.52 万元,为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30.21万元、增长 23.18 %。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策性调增在职人员工资及调整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2.年初结转和结余36.03 万元,主要为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办公经费及红十字工作经费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196.55 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33.03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37.76 万元,增长39.63 %。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策性调增在职人员工资。
2.住房保障支出(类)18.86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10.65 万元,增长 129.72%。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策性调增在职人员工资及调整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3.年末结转和结余44.66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红十字工作经费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本年收入合计160.5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52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本年支出合计151.8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99万元,占63.86%;项目支出54.9万元,占36.1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96.5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57.04 万元,增长 40.88 %。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策性调增在职人员工资及调整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51.89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41万元、增长46.78 %。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策性调增在职人员工资及调整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83万元,支出决算为151.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策性调增在职人员工资及调整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其中:调增在职人员工资21.24万元,调增公积金和提租补贴10.66万元。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1.43 万元,支出决算为78.1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6年11月转出人员1人。
2. 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1.5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红十字办公经费增加。
3.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35 万元,支出决算为53.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7.6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红十字工作经费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68万元,支出决算为8.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3.3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增加。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53.3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99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0.8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1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8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41 万元,增长46.78%。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策性调增在职人员工资及调整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83 万元,支出决算为151.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策性调增在职人员工资及调整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1.43 万元,支出决算为78.1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6年11月转出人员1人。
2. 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1.55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红十字办公经费增加。
3.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35 万元,支出决算为53.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7.6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红十字工作经费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68万元,支出决算为8.1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3.3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增加。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53.3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0.8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1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
1.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 万元,完成预算的0.4 %, 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6 批次,46人次。
南京市雨花台区红十字会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3.37万元, 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6个,组织培训7600 人次。主要为红十字救护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8 万元,比2015年增加1.07 万元,增长20.94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维护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年初预算为2.38万元,实际支出总额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照相机及冰箱等)支出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预算需要购置的计算机暂缓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4〕266号)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