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3日至6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法院进行了巡察。8月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法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坚决有序组织整改工作
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以最坚决的态度对待整改,以最有力的措施落实整改,以最严格的纪律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思想高度重视
巡察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深刻指出法院在政治建设和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院党组成员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带头整改,确保党组及各部门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各部门干警积极参与整改工作,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刻反思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驰而不息落实整改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
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是法院工作开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也是必须坚决整改的重点问题。法院整改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整改工作,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品牌形象。
(三)立足长远长效
巡察整改工作不仅是对以往工作出现问题的整改,也是对未来法院开展工作的指引。通过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使我们认识到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法院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落实好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整改成效,以整改成效推进全院建设和发展。
二、聚焦短板,举一反三,扎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问题的整改。认真落实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巡察整改后组织召开3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并结合实际问题开展学习研讨,确保学习的系统性、针对性。利用党日活动时间抽查应知应会内容,强化干警对应知应会内容的掌握。
2、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会议,对今后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查问题整改工作等进行培训并提出具体要求。对支部书记、骨干进行培训,提升支部党建工作能力。
3、关于“党组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传达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精神,研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教育。
4、关于“网络舆情监管不严,以案释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建立舆情应对工作专班,依托舆情软件,实时监测和综合分析各类舆情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5、关于“对意识形态的认识不清”问题的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意识形态教育和提醒谈话,传达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情况的通报,规范支部党日活动台账记录。
6、关于“审判质效主要指标还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将考核指标与审判高质量发展“321”目标任务结合起来,坚持以审判质效主要指标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一读三评”活动,对指标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对裁判文书质量、庭审质量和发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全面开展“四清行动”,清理长期未结案件,调撤率等多项指标处于全省法院较好位次。
7、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动不够”问题的整改。建立公检法互通机制,今年来共召开9次案件通案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亲自担任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和“保护伞”案件的承办人或审判长。健全“套路贷”及虚假诉讼专项治理机制,发挥非法金融活动信息检测平台作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索核查,做到应查尽查,及时报送核查结果。
8、关于“案件把关不严存在虚假诉讼案件”问题的整改。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行虚假诉讼排查,对于发现的应当再审和疑似案件,开展复查和甄别工作,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
9、关于“长期未归档卷宗归档清理不彻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加强档案管理,每季度进行档案盘点并催归,确保所有应归档案卷有序归档。将档案管理与绩效考核相挂钩,逾期未归档案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遗失卷宗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对确已遗失无法查找且无法律遗留问题的卷宗正向市法院汇报,完善档案卷宗注销程序。
10、关于“判决书、调解书不严谨,出现错误、瑕疵”问题的整改。组织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一读三评”活动,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对裁判文书的质量进行评查,同时组织庭室长对批量案件文书进行交叉检查,防止出现错误、瑕疵。完善法官考核办法,将法官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法官审判业务综合考评范围。
11、关于“建章立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根据区委及上级法院最新要求,修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修订印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12、关于“权责边界不明晰”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分别召开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研究相关事项。
13、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按照党组会及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落实好会前沟通、会中充分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等要求,建立并落实督办制度。
14、关于“未能有效控制信访投诉逐年上升趋势”问题的整改。加强法官业务培训,通过提高审判能力降低发回改判率。建立“多元调解+速裁”一体化运作机制,引入人民调解员、特约调解员等方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执行局开展“四清行动”,大幅减少长期未执行案件。
15、关于“车辆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2018年已按规定在集中采购目录维修定点单位中确定了两家公司进行定点维修服务,今后将继续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要求抓好落实。
16、关于“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问题的整改。2018年6月,制定并实施《零星工程管理办法》,对5万元以下及以上工程进行了详细规定,10万元以上工程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管理。2020年5月,根据区住建局及市财政局文件,执行工程价款在20万元以上采取招投标程序。2020年6月,根据雨花台区财政局关于400万元以下工程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相关文件,目前400万元以下的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
17、关于“工程管理、审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2018年6月,制定并实施《零星工程管理办法》,严格管理招投标流程。所有1.5万元以上工程均实行工程结算审计,按照规定支付工程款。
18、关于“财务报销要素不全,部分***报销未附明细”问题的整改。对原始凭证及附明细清单实行逐项核查制度,不能补齐明细清单的,必须由经办人、审核人及相关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加强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工作,***不合规以及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支付。
19、关于“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要素不全”问题的整改。规范合同签订,所有合同均需载明时间、金额等要素。加强合同审阅,所有合同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阅把关。
20、关于“食堂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加强食堂物品出入库规范化管理,在本院内务系统中加入食堂出入库管理模块,所有出入库台帐均导入系统,食堂物品进出库全程留痕,保留出入库和验收记录,以信息化助推规范化。
21、关于“有重业务、轻党建倾向”问题的整改。落实党建与审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求,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分析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重大党建工作必须报党组会研究。
22、关于“支部建设不健全”问题的整改。已重新调整支部设置,并完成支委会设立和选举,目前共成立7个支部,支部委员均选配到位。根据部门和人数,完成了党小组设置。
23、关于“对退休党支部疏于监督管理,党费收缴不认真规范”问题的整改。已完成退休党员党费催缴工作,对长期因病卧床的老党员,采取***或委托子女代交等方式收缴党费。
24、关于“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结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提醒教育,党组成员对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分析原因,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强化了班子谋发展、抓落实的整体合力。
25、关于“队伍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自2018年起,执行局已建立每周例会制度,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廉洁自律、业务培训及政策宣传等工作。院领导、执行局领导与干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特别是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思想问题。
26、关于“部分干警工作纪律松弛”问题的整改。制定并落实审务督察方案,严格抓好考勤管理,将纪律作风建设落到实处。严肃认真开展“三个规定”专题教育,定期在全院发布违法违纪案例,坚持每月进行两次纪律作风及审务督察,并在全院进行通报。
27、关于“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问题的整改。坚持党建与审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党建责任意识。通过树立身边典型,激发全院人员工作激情,形成示范效应。开展“跟党走,雨法同行”、“一支部一品牌”、“英雄支部”创建、“七一”系列活动等党建工作,通过组织党员参加党建活动提升对党建工作的认识。
28、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机关党委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并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计划要求落实“三会一课”。每季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讲评,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29、关于“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加强对党务干部培训,指导如何规范组织生活会,安排专人参加组织生活会并进行检查指导。
30、关于“主体责任没有压实,‘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文件保管、借阅管理工作,结合“三项队建”活动,组织全院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逐人填表登记。
31、关于“执纪监督能力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重新调整完善兼职廉政监督员,充实督察力量。组织兼职廉政监督员培训,提升监督能力。对督察室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拟重新选举工会主席,确保督察室主任专职督察工作。
32、关于“警示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利用法院系统违法违纪案例、相关规定,开展警示教育和法规学习。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对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人员,坚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扣罚绩效奖励等。
三、注重长远,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系列***精神,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坚定的信念来对待巡察整改任务,把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同做好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将深化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进雨花法院党的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强大动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整改力度。以巡察整改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的勇气、扎实过硬的措施,高标准做好巡察后续整改工作。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定期督查促进整改措施见效收效,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问题,以坚持不懈的态度,进一步夯实职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是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查找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标本兼治措施,推动解决制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机制性问题。通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队伍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529***6;邮政信箱: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6号;电子邮箱:317132188@qq.com。
中共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