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门街道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社区,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消委﹝2019﹞5号)的通知,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街道主要领导分别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0年街道配合玄武区消防救援大队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对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建立一楼一策一档,消除基础设施薄弱、安全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隐患问题,并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查。现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经研究决定玄武门街道高层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单位人员组成:
组 长: 费莉莉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鲁 琳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 志 街道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董春燕 街道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单 斌 街道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刘俊斌 街道工委委员、宣传员
王汛生 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张玉增 街道副调研员
刘 璐 玄武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成 员:倪 明 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 旭 街道区域党建中心副主任
王洪香 街道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 兵 街道城建城管中心副主任
薛卫国 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副调研员
董昌南 街道城建城管中心环保科长、物业办主任
吴 星 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其生 公教一村社区书记
于英梅 台城花园社区主任
陈奋勤 天山路社区主任
姜余霞 百子亭社区主任
童 怡 大树根社区主任
戴喜琳 廖家巷社区主任
工作小组各成员负责本工作范围内的街道高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玄武门派出所负责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董春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内容
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指导社区对未托物业管理的高层住宅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组织,加强消防管理或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1、查找隐患。街道安监办和社区进行摸排,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高层建筑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排查,不遗漏一栋楼宇,不放过一处隐患。各高层建筑单位要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消控室、配电房等重点部位人员、管理到位,保持消防设施完好,保持安全通道畅通等工作落实。
2、制定整改措施。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不放心高层建筑进行约谈、联合执法,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将隐患有序推进,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到位。
3、加强教育宣传工作。街道将继续加大宣传工作,下发《玄武门街道关于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高层建筑及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各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并做好应急演练及应急处置能力。
街道各中心、社区和有关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楼宇物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无物业高层建筑居民楼,街道按照“网格化”检查、巡查。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各中心、社区和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要求,充分认清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辖区消防安全稳定。
二是完善推进机制。各中心、社区和有关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及时指导,定期督促。尽快完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教育培训、隐患治理等台帐资料。街道将不放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问效,并督促企业提供基础消防安全保障。
三是提升专业水平。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对社区、高层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专业指导,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增强隐患发现能力、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遏制消防事故的发生。
四是加大宣传。消防安全关乎社会安危,既是政府职责,也是社会相关主体的义务。区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所、街道安监办、各中心、社区和辖区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提高自身的专业消防知识;另一方面加强舆论宣传,鼓励引导热心群众积极参与日常巡防,织密火情防治网络。尽早消除全街道高层消防隐患,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
***2:玄武门街道高层建筑分片管理责任一览表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玄武门办事处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