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玄武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玄武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玄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79号)精神,2016 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细化工作任务分解,加大公开力度强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重点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加快“强、富、美、高”新玄武建设。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要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定价目录清单的基础上,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实行清单动态调整,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省、市政府部门取消、下放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建立和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根据项目变化和政府定价目录调整实行动态调整。(区编办、法制办、政务办、人社局、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有关要求,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生态环境、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及时受理举报投诉问题,依法查处并公开处理结果。(区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加快推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的应用,公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抽查检查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进行公示。(区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坚持需求导向,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向线上线下一体化供给拓展,重点构建政务服务互联网用户体系,促进需求端和供给端在线紧密连接,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行业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促进办事部门审批服务相互衔接。筹划构建起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年底前全区完成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区政务办牵头相关部门落实)
(四)深化我区户籍制度改革领域的信息公开,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拓展公安互联网、“微警务”等公开渠道,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区公安分局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重点围绕结构性改革,加大对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方面政策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需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发展“五型经济”、落实重大改革举措、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区域协同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等方式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区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列入《南京市2016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区发改局牵头落实)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及时更新PPP项目库,公开PPP项目试点、示范推进情况,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区发改局、国资办、金融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积极通过政府网站、传统媒体,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信息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区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牵头落实)
(四)公布《玄武区实行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物价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五)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选择钟山集团作为试点,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重要人事变动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启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企业转让国有产权(股权)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直接协议出让的以外,应当在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区国资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全区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二)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做好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公开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做好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做好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区人社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适时公布棚户区改造进度。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完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加强退出管理,健全退出机制,确保住房保障清退工作公开透明。(区建设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区环保局牵头落实)
(五)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做好教育专项督导报告、区域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进展成效等公开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法、程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牵头落实)
推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健全公开目录。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区卫计局牵头落实)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特别是涉及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并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区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区政府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进展落实情况,明确改进举措,确保执行到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督查专栏,及时公开决策部署、整改落实情况。(区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深化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问题的整改,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区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推进区部门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信息外,推进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区财政局牵头,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和重大措施,区负责同志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组织做好本区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区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6小时内进行首次信息发布,并在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实施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规定,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积极参加网络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增进公众参与和监督。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依托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的培训。要围绕每2 年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相关单位要抓好分工落实,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落实情况要纳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区政府办将适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视情通报有关问题。
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