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出台优惠政策邀请流动商贩入市经营
从现在开始,持有淮北市村镇证明的城市郊区菜农、农民进入三区室内市场自产自销区经营,各市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长期以来,马路市场因占道经营影响交通、扰乱市场秩序、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相关部门虽屡次予以取缔,却遭遇“死灰复燃”现象。
此次农贸市场专项整治过程中,淮北市在坚持取缔关闭一批马路市场的同时,对城区27个室内农贸市场进行了调查摸底,腾出空摊位1939个,并出台优惠政策引导马路市场商户进入室内市场经营。
根据《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入市经营优惠政策》,入市经营的流动商贩是指未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无固定经营场所,在大街小巷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商贩。其中,其他流动商贩进入室内农贸市场经营,前3个月市场摊位租金免收,后3个月市场摊位租金减半收取。但是,进入室内市场经营的流动商贩要按市场的统一规划分区经营,办理有关经营证照,签订协议合同,接受市场管理。■记者 黄顺 通讯员 李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