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区人大第150号关于修缮小区房檐建议的办理复文
代表姓名: 王恒东
建议编号: 区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50号
主要内容:
目前,翔凤社区内存在着较多旧楼房,其中有5栋无产权单位的弃管楼,在大风大雨大雪时节,这些建筑物就很容易出现房檐剥落等险情,严重威胁群众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应及早采取处理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维护公共安全。
五栋需要修缮的弃管楼分别是:宁山中路93号;潭江街89号;荆江街88号;荆江街90号;荆江街92号。
这5栋楼房檐已出现明显脱落险情,曾多次因房檐脱落砸到过车辆,好在无人员伤亡,这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得到重视,由于季节原因虽现在无法修复,希望明年待天气允许时进行修缮工作。建议如下:
一、希望有关部门得到重视,落实负责,到现场实地考察并制定解决方案。
二、对于楼体房檐出现的或有可能出现的险情进行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对于施工过程中或施工结束后的收尾工作,可以做到尽量避免影响百姓的生活。
在这里生活的居民渴望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也恳请有关部门可以接受我的建议,希望这次民生问题可以得到落实。
承办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经办人姓名: 侯建民
联系方式: 024-86056278
办复情况:
关于您提案内容中提出的“关于修缮小区房檐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非常及时。
舍利塔功能区翔凤社区所属的宁山中路93号、潭江街89号、荆江街88号、荆江街90号、荆江街92号五栋楼为散体楼,无产权单位进行管理及维修,这些旧住宅区的散体楼的房檐脱落情况属实,该部位属于公共部位,业主都没有交纳过公共部位维修基金,。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沈政办发【2018】68号文件《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升旧住宅区综合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中要求“通过创新方式,解决旧住宅区管理决策验证、维修难、服务差、收费低等突出问题”,“市、区、街道和社区要层层建立旧住宅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旧住宅区综合管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强化政府责任,凝聚部门合力,发挥社区作用,提高共管效率。”
对于旧住宅区、散体楼无人管理、维修难问题,文件中第十二条规定街道负责旧住宅区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建和续筹工作,可设立专项维修资金存储账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尚未建立或需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的,要向业主或产权单位收取资金进行补建或续筹,标准按每平方米30-50元执行。发生房屋维修情况的,街道要通知相关业主履行维修义务,业主拒不履行的,由区政府按照“先垫付、后追缴”的原则,安排应急资金和施工队伍代为修缮,并向相关业主依法追缴所需费用的本金及利息。生活困难居民可凭民政部门核发的特困、低保等证明,向街道申请减免欠缴维修费用。
我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会积极配合舍利塔功能区翔凤社区做好指导工作,力争让百姓满意,政府放心,为促进皇姑的和谐发展而努力工作。
感谢您们对皇姑区房产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代表意见: 基本满意
办复日期: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