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114
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通报涉及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苏家屯区旺源食品厂生产的老式槽子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沈阳市苏家屯区旺源食品厂生产的老式槽子糕(325g/袋), 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 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市苏家屯区旺源食品厂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2019年11月3日,当事人生产规格为(325g/袋)的老式槽子糕共30袋,9.75公斤,货值金额为111元,其中召回22袋。
(三)经查,上述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处罚。现场下达了《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给予当事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