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第3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王淑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外停车”建议、批评和意见收悉,现将提案中涉及我单位工作职能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理规划。康平县局及交警大队多次建议县政府及住建局、规划办、交通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划建设用地、新修或新开通道路时要按照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原则,对新建政府办公楼、住宅小区、商业区、学校等场所,要预留足够停车用地,建设停车场;对新修或新开通道路要建设配套交通安全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康平县局不是县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
二、新建小区由于规划、园区设计、物业管理等方面原因,导致本小区车辆不让进小区,都在小区外街路沿街停放。我县街路多数是双向两车道,路边不适合划停车位,只允许晚间靠边停放。今年城区新施划和复线停车泊位2175个。城区中队定期开展静态交通管理,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年初以来一共查处违停车辆1853件。下步继续加大静态交通管理力度。
三、交警大队在聚鑫、九派、大东方、客运站等7处建设违停抓拍电警,今年又在学校等主要路段建设违停抓拍电警35处。
四、建议县政府及住建局合理规划新城区,改造老城区,加大投资力度,建设小型停车场。
五、结合“创城”工作,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推进文明交通计划。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社会热潮,达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尽人皆知、入脑入心”宣传效果,为各项交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正向舆论环境和浓厚社会氛围。依托“七进”社会面宣传工作渠道,深入社区、企业、客运场站等处,针对不同人群出行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形成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社会氛围,确保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显著增强。
感谢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关心。
承办科室:交警大队
联 系 人:刘雪松
联系电话:87252176
康平县公安局
二0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