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平县2018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的公示
2018年,我局根据《辽宁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试点实施方案》(辽牧发〔2017〕65号)文件精神开展了“先打后补”工作,该项工作以企业自愿申请为前提,2018年我县域内有辉山乳业(集团)所属的6个奶牛养殖场申报口蹄疫疫苗“先打后补”,6个场分别为:辽宁辉山乳业集团丰源牧业有限公司的石头牛场;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恒丰牧业有限公司的十家子牛场、东贾家牛场、两家子牛场;辽宁辉山乳业集团金星牧业有限公司柳树屯牛场、唐僧庙牛场。截至2018年12月31日,6个牛场的期末存栏数及补贴金额(补贴标准为:奶牛每头每年口蹄疫疫苗补贴6元。)分别为:石头牛场2279头、1.3674万元;十家子牛场***4头、0.38***万元;东贾家牛场1875头、1.125万元;两家子牛场2330头、1.398万元;柳树屯牛场2541头、1.5246万元;唐僧庙牛场2362头、1.4172万元,补贴金额总数为7.2186万元。
根据《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动物防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沈财农【2018】513号)文件规定,对由中央、省、市县分级承担的动物防疫专项资金,市、县区承担比例为8:2,即:2018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工作补助资金省级以上财政承担每头牛4.8元/年,共计5.7749万元;市级财政承担每头牛0.96元/年,共计1.155万元;县级财政承担每头牛0.24元/年,共计0.2887万元。现对该6个养殖场申请县级配套补贴资金0.2887万元(贰仟捌佰捌拾柒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联系电话87372899。
康平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