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法库县休闲农业园区补助项目的公示
按照《市农经委等三部门关于印发2018年沈阳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沈农经发〔2018〕27号)、《市农经委关于印发2018年沈阳市农业指导性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沈农经发〔2018〕84号)和《关于印发法库县休闲农业园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法农经发〔2018〕75号)有关要求,经公开申报、乡镇初验、委托第三方机构辽宁中意慧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验收、县农经局审核,认定位于柏家沟镇小六家村的沈阳金玉粮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符合项目政策补助标准,补助范围为生产设施、公用设施、景观设施和功能设施等,资产评估金额1404.61万,补助金额210.6915万元(按固定资金投资额15%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法库县农村经济局新农村建设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24—87125211
通信地址:法库县政务中心C区209室
邮政编码:110400
法库县农村经济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