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东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铁东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三月八日
铁东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市环境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环境综合整治的内容、重点和原则
内容:整治辖区内占道市场、占道摊群、占道洗车、店外经营、露天烧烤排档、冬季积雪、乱堆乱放、乱圈乱占、乱帖乱画等一切影响居民群众及市容观瞻的不良现象和行为。
重点:占道市场、占道摊群、占道洗车、店外经营、露天烧烤排档及校园周边环境等。
基本原则:
1、强化日常依法管理与集中依法整治相结合,以强化日常管理为主,以集中整治为辅。
2、坚持科学有效的疏导和坚决打击取缔相结合,以疏导为主、打击为辅。
3、坚持普遍整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着力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4、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街道、社区多层面的积极性,广泛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整治标准及责任单位
1、整治辖区内的集贸占道市场(含早晚夜市)。要达到市场标识清晰、界牌美观、商品划类经营、经营活动一律在市场标线和界牌内进行、做到“头不出、尾不乱、不超界”的标准。
责任单位:工商铁东分局为主、市场主办单位配合。
2、整治占道摊群。结合区域市场分布情况重新认定,根据服务半径确实需要存在的摊群给予保留,并对其进行规范管理,未经重新认定的摊群要坚决取缔。
责任单位:重新认定摊群由城建局牵头,会同工商铁东分局、有关街道办事处进行认定;整治与管理以工商铁东分局为主,区城建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3、整治占道洗车。按市里要求,结合城区实际情况,设立两个基本符合市容管理标准的固定洗车点,其余一律取缔。
责任单位:城建局,有关街道办事处。
4、整治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一律取缔。
责任单位:有照业户店外经营,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的由工商铁东分局负责。其它占道经营按区街两级市容管理分工,分别由城建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5、取缔露天烧烤排档。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取缔露天经营的烧烤排档。
责任单位:区城建局牵头,店外经营(内店外摊)的由区卫生防疫站负责、非店外经营(露天场所)的由区环保局负责,社区内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6、整治露天食品加工点、餐饮点、校园门前的各类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城建局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卫生防疫站负责食品加工点、餐饮点的整治,社区内的经营活动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整治。
7、整治道路两侧的修车点、修鞋点、修锁点、卖烟点。要做到方便群众,不影响市容和交通,布局科学合理,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区城建局。
8、整治环境卫生。一是要在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外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卫生死角,要做到“一扫全保”,达到“六无七净”,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运输无遗撒,垃圾集散处无污染、无散落。二是要重点加强冬季扫雪工作力度,按照“专业分工、区域负责”的原则,以雪为令、雪停即扫,24小时之内将积雪清扫并清运干净,确保区属道路和居民区无积雪。
责任单位:区城建局、教育局、环卫处、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爱卫会。其中,区爱卫会负责督促检查地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团体院内垃圾的清扫工作,确保无卫生死角。
三、加强对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铁东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洪生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张宏志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石茂清 区城建局局长
王国彬 区卫生局局长
金 宝 区教育局局长
董 任 工商铁东分局局长
崔旭东 公安铁东分局副局长
李庆华 区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
刘荣祥 区城建局副局长
于世杰 区环保局副局长
毛长军 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
于 雷 对炉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 博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车荣金 钢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万军 站前街道办事处主任
闫梦羊 胜利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春波 园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克谛 山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范志刚 解放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勇 长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有安 东长甸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绍刚 湖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大元 常青街道办事处主任
傅世英 新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办公室主任:石茂清(兼),副主任:刘荣祥(兼)、毛长军(兼)。
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日常管理。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能分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城市环境治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勤督促、勤检查,从源头抓起,从日常抓起,形成广大经营业户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条例、文明经营的良好氛围。
2、抓好集中整治。区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10日至6月30日,在全区进行一次城市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分别制定城市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宣传、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集中整治,确保6月底前取得明显效果。
3、建立城市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将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积极探索城市环境有效管理体制,切实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起分工细致、责任明确、运转协调、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树立中心城区新形象。
区政府要求全区上下要以这次全区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打造和谐铁东为动力,提高对搞好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的认识,认真总结城市环境整治工作经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全面提高我区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水平,为营造文明和谐的铁东,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