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岗子新城鞍上线(花麦屯至上石桥)段雨排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汤岗子新城鞍上线(花麦屯至上石桥)段雨排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批准建设,文件号为鞍发改项能【2015】1号,招标人为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详见招标内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汤岗子新城鞍上线(花麦屯至上石桥)段雨排工程施工监理
2、招标人: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3、建设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
4、招标范围:汤岗子新城鞍上线(花麦屯至上石桥)段雨排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5、工程规模:雨水管总长4277米;圆形检查井90座。
6、合同估算价:工程投资额357万元,监理服务费7.85万元,监理最高费率为2.2%,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费率,否则按废标处理。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工期要求:2015年6月15日开工至2015年6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16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含BBB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网公示为准);
3、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4、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原件(开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5、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盈利的(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6、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监理工程师证为准);
7、投标人参加报名审查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协同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须了解本单位管理情况并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8、如果有入辽备案手续,需在预审时提供;如果没有入辽备案手续,需在开标时提供;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的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2、投标报名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汤岗子疗养院院内7号楼302会议室)。
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
(3)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网上公示为准)
(4)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5)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原件(开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6)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盈利的(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7)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监理工程师证为准);
(8)投标人参加报名审查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协同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须了解本单位管理情况并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如果有入辽备案手续,需在预审时提供;如果没有入辽备案手续,需在开标时提供。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方式:需提前预约,联系人:张茫,联系电话:0412-2416288 151****4699;
5.报名审查时间:2015年5月22日下午15时开始
6.报名审查地点: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汤岗子疗养院院内7号楼302会议室)
7.报名审查单位:汤岗子新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审查。
8.报名审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
(3)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网上公示为准)
(4)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
(5)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原件(开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0412-2299295);
(6)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盈利的(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7)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以监理工程师证为准);
(8)投标人参加报名审查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协同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报名审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须委托代理人参加,该代理人须了解本单位管理情况并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同时出具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如果有入辽备案手续,需在预审时提供;如果没有入辽备案手续,需在开标时提供;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单位经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没有经过报名审查小组审查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五.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汤岗子疗养院院内7号楼302会议室)报名。
2、投标保证金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0.15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招标文件指定收款人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5:00时,到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9日14: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汤岗子新城大配套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鞍山市汤岗子
联系人:张茫
联系电话:0412-24162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层2255室
邮 编:110004
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南塔支行
公司账号:2100***********04059
联系人:杨雪
电 话:024-23180489-807
传 真:024-2318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