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8年度供热用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 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8年度供热用煤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现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8年度供热用煤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Z1705146-1
招标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一标段20790万元人民币
二标段24920万元人民币
三标段42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二类烟煤暂定共80万吨,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热值5200~5500kcal/kg,暂定30万吨;
二标段:热值5000~5200kcal/kg,暂定40万吨;
三标段:热值3600~4000kcal/kg,暂定10万吨。
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但最多中标其中两个标段。
交货地点: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各热源厂
交货时间:2017年7月起按煤炭采购计划每月分批次到货,具体到货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且经营无异常;
(2)煤炭生产企业或煤炭生产企业的自有煤炭销售公司;
(3)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经营范围;
(4)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中的开采矿种为煤、生产规模至少为10万吨/年;
(5)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个单笔合同数额10万吨及以上烟煤供货业绩;
(6)本次招标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4.2 地点: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层)。
4.3 招标文件的售价:1000元/标段。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人民币手续费(含特快专递费)。
4.4 每标段均须出示以下资料:
4.4.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4.2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4.3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3个符合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的供货合同;
(2)煤炭生产企业须出示采矿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煤炭销售公司另须提供煤炭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若煤炭销售公司营业执照中无法体现其为煤炭生产企业的自有煤炭销售公司,须提供其与生产企业隶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标段均为80万元人民币。
5.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6.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9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
7. 开标会议
时间:2017年6月29日14:00时整(北京时间)
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3会议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旧堡路五十三号
联系人:刘明
联系电话:0412-2305221
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层
联系人:张秀茹、苏 倩
联系电话:0412-6382001/6352001/6332001
传 真:0412-6382001/6352001/6332001转801
邮政编码:114009
E-mail:lnbzzbb@126.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
账 号:2133***********480482
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