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物业如何双赢
《小区物业服务差 居民可下逐客令》4日见报后,在读者中引起很大反响,很多读者纷纷致电本报,谈如何处理好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居民到底需要怎样的物业,物业又该如何让业主满意?双方如何能实现双赢呢?
居民希望有个好管家
家住铁东营城子地区的何先生表示,物业在卫生、安保等方面做好是很重要的,这会让业主感到温馨,有回家的感觉。而这只是最基本的,更高层次的物业服务应该是多方面的,多带领业主搞一些文化娱乐活动。
家住立山某小区的居民王女士说,现在业主们已意识到物业管理的重要性,不管房子有多好,没有一个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也不能享受到高品质的生活。她对小区的物业不是很满意,小区内的卫生收拾得不及时也不到位,保安的业务素质不高,物业费交得真让她觉得有些不值。她希望小区有物业管理,把小区的卫生搞好;保安人员能认真执勤,确保小区安全;业主家中发生漏水等事情能及时得到解决,减少和避免损失。如果物业能将这些分内的事情做到位,业主是会认可的,交纳物业费也不会成问题。
物业期待多一些理解
居民最关心的问题不是小区是什么风情等虚幻的概念,而是更注重楼盘的物业管理服务问题。但是,目前很多小区物业存在入住第一年物业费到期后第二年收不上来的问题,由此引发服务大幅缩水甚至干脆到期撤离,令很多住宅小区弃管。对此,一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弃管现象是业主和物业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众口难调,部分人对物业的服务不满意的现象是难免的。无论物业做得好不好,总是有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使我们物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其实业主和物业双方并不是对立的,物业把服务做得细心周到,业主自然认可满意。
选择物业要擦亮眼睛
据了解,目前,在我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登记、注册、备案的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物业公司共有88家。
据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相关人士介绍,挑选物业时,居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到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索要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名单,按照国家建设部物业招投标有关规定,招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业委会对物业公司是否名实相符,要做一些深入了解,看看所选择的物业公司都管理了哪些物业项目,管理的水准和服务质量是高还是低,管理的物业规模有多大,管理过哪几种类型的物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要参照国家建设部《物业合同示范文本》,服务标准、内容、质量、收费、违约责任等项目在合同中一定要重点写明。双方依据合同办事,一旦发生纠纷,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