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法院发出食品生产销售禁止令
低价贩卖4头疑似药物中毒而亡的牛,6名被告人缓刑期间
4头牛疑似药物中毒而死亡,为了减少损失,养殖户将其低价贩卖,后又被中间商贩加价转售他人,最终流入市场。6月8日获悉,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金某等6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不同数额的罚金。同时,宣告禁止金某等6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2014年5月11日晚,秦某家中的4头牛疑似药物中毒而死亡,为减少损失,秦某将4头牛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金某、陈某、于某、马某。次日凌晨,4人将死牛运至东港市小甸子镇以16500元的价格售予宋某,获利的6500元去掉相关支出后各分得1300元。宋某收购死牛后,伙同其妻王某,将死牛剥皮、解肉,分类销售给该镇居民赫某等。
接到群众报警后,公安机关通过追查死牛肉的来源,很快将被告人宋某、王某、金某、陈某、于某、马某、秦某7人全部抓获,经公安机关检验:秦某家中死亡的牛胃中容物检出氟乙酸类鼠药。
岫岩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宋某、王某、金某、陈某、于某、马某、秦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均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遂综合相关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据承办的法官介绍,此次对6名被告人适用“禁止令”,要求在缓刑期间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汇报自己的动向,随时接受抽查,如果发现仍在继续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将有可能撤销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