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交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交通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交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第三部分 鞍山市交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交通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地区内公路、水路行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地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地区内民航、地方铁路、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
(三)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全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地区民航、地方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承担鞍山机场监督管理和鞍山机场航线开通工作,承担对全地区地方铁路实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
(四)承担全地区民航、地方铁路、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地区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等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鞍山机场变民航包机运营的空军机场为军民合用机场的协调工作。参与拟定民航、地方铁路、公路、邮政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的管理。
(六)负责全地区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地区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城市客运的运营管理。
(七)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城市公共交通价格改革,配合财政、物价等部门适时调整公共交通车票的价格,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考核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对资产负债的损益情况进行监审,负责直属企业国有资产、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
(八)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全地区民航、地方铁路、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地区公路路网运行监测与协调。
(九)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负责全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按管理权限决定、推荐企业经理、副经理的任免(聘任、解聘)和奖罚。
(十一)负责所属企业重大的技术引进、技术改造。
(十二)负责公共交通、出租车的资质认证。负责对本行业规范化服务实施检查、指导、考核,负责本行业生产经营中的安全检查及重大问题的处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车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十三)负责公共客运交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负责对城市客运及进入城区的公路客运车辆进行统一规划。负责公交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鞍山市交通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交通委员会机关
2.鞍山市运输车辆管理处
3.鞍山市交通执业管理处
4.鞍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
5.鞍山市交通委员会重点工程动排迁管理处
6.鞍山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7.鞍山市地方铁路管理处
8.鞍山市公路管理处
9.鞍山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处
第二部分 鞍山市交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
第三部分 鞍山市交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鞍山市交通委员会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84944.76万元,同比增加52583.25万元,增162.49%;总支出69346.46万元,同比增加43527.25万元,增168.58%;年末结转结余15598.3万元。
(一)收入总计84944.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574.7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74.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54017.08万元,主要是市公路处收到省公路局拨款收入54015.76万、市质监处的利息收入1.32万。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16.63万元,主要是市公路处弥补县区工程养护投资不足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8336.26万元,主要是维持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离退休经费和宣传费等小专项及本年尚未发放购房补贴等基本支出结转,和上年年底尚未完工或尚未全部支出,将继续使用的各类项目支出资金结转,主要有:鞍山机场航线补贴和机场委托管理费,龙基物流建设、公铁连桥等项目资金,沈海高速汤岗子互通立交项目前期费用,鞍山老旧铁路提标扩能及悬挂式空中列车等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政府采购资金,本年以存量资金下达的鞍山北互通立交项目用地踏勘论证、节地评价、表土剥离方案费用,鞍山机场校飞费用,偿还高铁西站欠款,向信达资产公司支付执行和解款项等项目指标;市运管处各类小专项资金结余;市客管处暂扣职工个人职业年金和采购项目尾款等;市公路处2016年精准扶贫工程资金等。本年年初结转结余数与2016年决算公开年末结转结余有差异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本部门将存量资金上缴财政或对以前年度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且收到财政移以存量资金下达的指标等导致的。
收入总计数较2016年有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市公路处收到省公路局拨款形成其他收入54015.76万,同时公路处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16.63万元。
(二)支出总计69346.4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881.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12.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2.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9.6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14万元。
2.项目支出***465.4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0.8万元、航线补贴及机场管理费等支出2237.81万元、校飞支出58.89万元、机场改扩建项目前期费用295.07万元、龙基物流和公铁连桥项目支出1000万元、汤岗子互通立交项目前期费用82万元、偿还高铁西站欠款的支出3000万元、向信达公司支付的和解款项389.5万元、政府采购绿色公交车支出3396.22万元、政府采购老旧铁路提标扩能恢复客运可行性研究报告29.34万元、通海大道除雪保洁支出80万元、农村公路扶贫支出900万元、农村公路补助支出7370.8万元、公路大中修工程29707.1万元、干线公路小修保养支出3795.96万元、公路抢修支出561.9万元、场厂建设费支出1044.22万元、出租车燃油补贴支出7939.77万元、外聘协勤人员支出50.12万元、油补工作经费支出21.8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城市公交的补贴748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508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燃油补贴其他支出10.02万元、12328投诉中心建设费22.28万元、运管处资料印刷费支出21.7万元和物业管理经费29.57万元、车辆审验专用场所租赁支出9.55万元及其他各类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和小专项等项目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总计数较2016年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采购绿色公交车项目支出3396.22万元、向信达公司支付的和解款支出389.5万元、偿还高铁西站欠款支出3000万元以及市公路处收到省公路局拨款的其他收入形成的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43611.86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598.3万元
主要是维持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离退休经费、培训支出、小专项及本年尚未发放购房补贴等原因形成的基本支出结转,和本年尚未完工或尚未全部支出完毕,明年继续进行并使用的各类项目支出资金结转,主要包括:市交通委机关的鞍山机场航线补贴等机场各类支出、鞍山老旧铁路提标扩能及悬挂式空中列车等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采购资金、市直机关驻村补助资金、鞍山北互通立交项目用地踏勘论证、节地评价、表土剥离方案费用、鞍山机场改扩建项目前期费用、政府采购绿色公交车支出、沈海高速鞍山北互通立交项目前期费用、客运南站工程造价审计费用、农村道路建设等项目支出结转;市公路处通海大道除雪保洁支出,以及海城市牛高线***庙大桥工程、鸡高线工程、设计费监理费结转、岫岩县农村公路水毁工程、岫水线工程、韩倪线工程等工程未验收决算、成本未列支等原因形成的项目支出结转;市客管处出租车燃油补贴资金、办公经费项目和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及尾款形成的项目支出结转;市运管处技防动态监控项目、12328投诉中心建设费、源头治超工作经费、交通绿色低碳项目、执法车辆维护项目、安保服务支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支出、业务培训项目、抗洪抢险及突发事件等项目未完工原因形成的项目支出结转;以上资金除将上缴财政的部分外,预计均将于下年继续使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财政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72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1万元,项目支出21079.02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725.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05万元,教育支出3.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9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694.28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63.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77万元,其他支出29.34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05万元,包括:
(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59万元,主要是市直机关驻村补助支出。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46万元,主要是交通委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和小专项等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
2.教育支出3.07万元,包括:
培训支出3.07万元,主要是部门内各单位的培训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8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01.2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各项补贴、遗属补助、采暖补贴、抚恤金及独生子女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40.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独生子女费、采暖补贴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92万元,主要是单位配缴养老保险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40.8万元,包括:
公务员医疗补助40.8万元,主要是报销职工医疗费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80万元,包括: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0万元,主要是通海大道除雪保洁等支出。
6.农林水事务支出900万元,包括:
其他扶贫支出900万元,主要是农村公路精准扶贫项目等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22694.2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827.9万元,主要是动排迁处、职业处和执法队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小专项等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
(2)公路运输管理支出733.8万元,主要是运管处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12328投诉中心建设费、资料引述费、物业管理费等专项经费的支出。
(3)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445.5万元,主要是公路处、质监处、客管处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客管处的印刷费、移动式智能交通执法监控亭采购、外聘协勤人员、出租车驾驶员网络升级等,执业处和执法队公路水路方面的专项支出等。
(4)机场建设支出2174.03万元,主要是鞍山机场航线补贴及机场管理费、校飞费用等机场方面的各项支出。
(5)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支出417.74万元,主要是机场改扩建项目前期费用及南京航线航线补贴等支出。
(6)对城市公交的补贴支出748万元,主要是对城市公交的补贴支出。
(7)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支出508万元,主要是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支出。
(8)对出租车的补贴支出7939.77万元,主要是对出租车的燃油补贴支出。
(9)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1031.82万元,主要是付龙基物流和公铁连桥项目支出,客管处和运管处油补工作经费支出等。
(10)其他交通运输支出6867.72万元,主要是汤岗子互通立交项目前期费用、偿还高铁西站欠款的支出、向信达公司支付的和解款项、政府采购绿色公交车支出等。
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63.0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出260.07万元,主要是地铁处的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等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等支出。
(2)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3万元,主要是安全奖的专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313.77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224.74万元,主要是单位配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购房补贴89.02万元,主要是新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货币化等支出。
10.其他支出29.34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29.34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老旧铁路提标扩能恢复客运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01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增加)122.47万元,下降77.99%,主要是公务公车改革及各单位厉行节约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55万元,主要是市运管处用于招待等,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10人,0.5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01万元。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鞍山机场使用的9台车辆由于并非用于公务,因此不包含于23辆中,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中体现)。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鞍山市交通委员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3.52万元,比2016年增加52.93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支出及车补支出金额较上年有所增长(由于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动排迁处和客管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此无此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鞍山市交通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22.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以上数据与部门决算中“政府采购情况表”一致,均来源于鞍山政府采购网各单位2017年底数据,且已与财政局采购办专管员核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交通委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包括鞍山机场使用的9台车辆,其中:轿车2辆、消防车3辆、小型客车3辆、救护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8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17年鞍山市交通委员会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空表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均无数据,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其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出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4.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路政管理(项):反映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25.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
26.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7.交通运输(类)民用航空运输(款)机场建设(项):反映机场建设支出。
28.交通运输(类)民用航空运输(款)其他民用航空运输(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城市公交的补贴(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城市公交的补贴。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出租车的补贴(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出租车的补贴。
31.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7.交通运输(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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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交通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