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严格护林员管理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根据辽宁省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本溪县于2015年10月份完成了改革任务,全县护林员队伍全部由县森林公安局管理,采取半军事化管理方式,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正在沿着高标准、高效率的轨道顺利推进。
为抓好护林员队伍建设,县森林公安局成立了护林员管理办公室,按照森林公安局、乡镇公益林管理站、辖区森林派出所的三级管理体系,重新制定了《本溪满族自治县护林员管理办法》,印刷了护林员管理手册,下发到全县每名护林员手中。同时,大力开展护林员培训工作,重新签订管护合同后,县森林公安局按照《护林员管理办法》要求,分别在乡镇、街道、农牧场对护林员进行岗前工作纪律和管护业务培训,使每名护林员都非常清楚自己的权利和职责,以及每天应当如何认真履职。
为检验工作成果,护林员管理办公室、辖区森林派出所和乡镇公益林管理站不定期开展巡检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护林员进行了及时处理。截止2015年12月底,共发现66名护林员不同程度存在违纪违规现象,按照《护林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分别进行了罚款处理,对处理结果在全县进行了两次通报,另有5名严重违规护林员,按照规定予以解聘。
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全县护林员队伍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管护效果明显提高,2015年,全县未发生较大毁林案件,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