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宽甸县历史遗留开发建设项目购房人办证公告一
根据《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土地和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宽政发[2014]33号)相关规定,下列购房人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现予公告。本公告期限为10日,对本公告事项有异议的利害关系人,请在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宽甸县房地产管理处申请异议登记。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房屋登记机构启动房屋登记程序。
购房人 房屋坐落
宋岩 房建四号楼3单元5层东
郭政 印刷厂住宅楼1号楼4单元601号
刘传佳 新兴小区6#楼1单元502号
曲苏 新兴小区6#楼4单元202号
姜志宏 新兴小区4#楼3单元601号
秦永宪 新兴小区1#楼1单元202号
曲标辉 新兴小区6#楼4单元501号
吴金明 新兴小区1#楼2单元602号
徐晓龙 新兴小区2#楼2单元502号
何民 丝绸机械厂门市105号
曲晶鑫 房建四号楼1单元二楼(西)
赵立红 酒厂住宅楼3单元6楼西
宽甸满族自治县房地产管理处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