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部门关停防疫不力的药店
近日,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学府铭城附近的恒康大药房不仅消杀记录不全,而且销售退热药品、抗生素类 抗病毒类药品时,信息登记不全,未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鸿运家园附近的汇康大药房则是在销售退热药品时,未向购药人索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做实名登记,更没有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销售情况。两家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违反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和规定。县市场监管部门约谈两家药店负责人,责令停业整顿。
药店销售“一退两抗”类药品必须报告给县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必须严格执行这样的规定:销售退热类药品,必须向购药人索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身份证,登记相关信息;销售抗生素类、抗病毒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此外,测温、扫码、“一米线”、环境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也绝不能忽视。防控到位了,“哨点”的作用才能发挥好。
疫情防控,需要握指成拳,联合发力。作为“哨点”的药店,需要真正落实防疫措施,形成监测力量;需要自觉执行防疫规定,形成社会力量;执法部门,需要严管重罚,形成监管力量。多方凝心聚力,才能构筑强大的防护力量,确保疫情防控取得实效。
(陈月美 马铭博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