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政协201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黑山县政协概况
第二部分 黑山县政协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黑山县政协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黑山县政协概况
一、 概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黑山县委员会(以下简称黑山县政协或政协黑山县委员会)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组织,它在组织上接受中共黑山县委的领导,在业务上接受锦州市政协组织的指导。目前黑山县政协共有四个办公室,分别是综合办、经科办、宣教办、委员联络办。
二、主要职责
(一)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1、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秘书长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2、协调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3、负责县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受市政协办公室的委托,组织在安省市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活动。
4、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供领导参考。
5、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6、联系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县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7、负责县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县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8、负责接待来安访问的海内外有关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9、参与中心工作。
(二)政协会议主要工作职权
全体会议行使的职权:
1、选举政协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和提案委员会成员;
2、听取和审议政协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听取和讨论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3、讨论并通过有关决议;
4、参与对全县重要事务和重要问题的讨论,提出建议和批评。
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
1、召集并主持政协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前召开全体委员参加的预备会议,选举第一次全体会议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2、组织实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委员会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以及省、市政协所作的决议;
3、执行政协全体会议的决议;
第二部分 黑山县政协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附后
第三部分 黑山县政协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黑山县政协2014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山县政协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黑山县政协2014年收入预算总计301.96万元,支出预算总计301.96万元,收支相抵。
二、黑山县政协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