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开展推进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动
近年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着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一些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与政府部门存在利益关联,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加重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成为了滋生腐败的土壤。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将其纳入2018年全市营商环境六大专项整治任务。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主要包括政府行政审批部门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市工商局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协调布置,扎实推进,将其作为解决群众“办事难”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来抓,重点整治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较多、服务机构能力不强、市场垄断和机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经过各县区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公布了《阜新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县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市级清单明确了涉及的11个行政审批部门、70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具体办事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设定依据、中介服务实施机构、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等,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增加社会公开透明度,将“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服务”“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的文件、报告、方案等,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两类事项同时纳入清单管理,并在清单备注栏内予以标注。同时,对应“清单”中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建立了我市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解决了过去一直想解决而始终未能解决的中介服务机构底数不清问题。并将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予以公布,中介服务机构名录既不是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必要条件,也不是审批相对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定范围,仅供企业和群众在办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时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参考。
下一步,市工商局将依据《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对平台实现动态管理,及时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规范标准”、“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严重违法失信中介服务机构名单”等相关信息数据,促进阜新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