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局监管食品质量和舌尖安全工作综述
为确保全区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清河门区市场局一班人勇担重任,积极探索,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指导思想,既要加强监管、保证安全,又要引导规范、方便群众。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推行了动态监管为核心的小作坊监管模式,规范了小作坊的管理,提高了小作坊食品质量,让老百姓吃上了安全、放心的食品。
制定方案,健全组织领导
省、市局召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会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做了汇报,并取得重视和支持。同时根据《辽宁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办好重点民心工程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好2015年10项重点民生工程落实工作的通知》和《阜新市食品生产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监管工作方案》精神,制定了《清河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施方案》、《清河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016年监管计划》,制定下发了《清河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工作步骤以及主要措施。
普查建档,分类管理
充分发挥镇街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通过进村入户的办法对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地毯式的全面普查。在普查过程中,我区共有食品加工小作坊62家,现已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证》36家。按照产品类别分:食用油2家;豆制品17家;糕点9家;米面制品(粉干、面条、饼、馒头等)21家;肉及肉制品12家;酒类1家。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过疏理后,按整改帮扶、保留规范、歇业转产进行分类,其中整改帮扶49家、保留规范类8家、转产类 2家、依法取缔3家。
制定标准,抓好试点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环境差,管理混乱,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弱等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清河门区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基本条件》,作为食品加工小作坊准入的最低要求。根据《清河门区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基本条件》和《清河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监管工作方案》制定了直观易懂、便于操作的《小作坊现场检查记录表》,监管人员根据《小作坊现场检查记录表》所列的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同时,也为调整食品小作坊信用等级提供依据。
根据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现状,我局确定了小作坊整治试点镇街及行业示范点,把清河街道作为试点街道,把清河街道的糕点加工小作坊作为行业示范点。清河街道的糕点加工小作坊试点。清河街道共有6家糕点加工小作坊,产品档次低、质量不高。我局经过多次走访、面对面座谈,通过整治和示范点的带动,我区的食品加工生产小作坊卫生环境、加工流程、添加剂的使用等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强化措施,加强动态监管
第一,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管措施。一是制定了《食品小作坊监管责任追究办法》和《食品小作坊动态监管办法》,建立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明确了责任,层层签订了责任状。
二是在内部管理上,清河门区市场局对工作人员也划分了监管区域,按照“四定”(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改正的。实时体现全区小作坊的生产经营状况。三是建立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有效控制了滥用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四是建立了产品检验制度。要求小作坊实行出厂定期检验制度,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五是对季节性、临时性生产的小作坊实施开业歇业申报制度,掌握其生产规律,进行适时监管。
第二,抓好小作坊业主道德素质提升。小作坊具有点多、面广,季节性、流动性、隐蔽性、易新建等特点,单凭监管很难面面俱到,仅靠法律、行政等强制手段监管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清河门区市场局将提高小作坊业主道德素质提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加强宣传。采取专项宣传与执法动态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3.15”、“3.31”、“食品安全宣传月”等重大宣传活动现场,散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在巡查及专项检查行动中将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各小作坊,我们局创办了每月1期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专刊,每月将小作坊等食品药品监管情况、经验做法以及食品药品安全警示等及时进行刊登,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对加强小作坊的监管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集中培训。本着“分类指导,集中培训”的原则,我局印制小作坊培训材料200余份,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培训制度》,明确规定了每周四下午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培训时间、每周五下午为小餐饮、小餐桌业主培训时间,组织小作坊业主集中学习、座谈,进行食品安全事件案例讲解,观看录像等,引发、触动小作坊业主的良知和社会责任心.调动了小作坊业主学习的积极性。三是威慑打击。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对经检查不合格,无整改必要或经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予以取缔,截止目前,共取缔了3家不合格小作坊。四是服务感召。针对小作坊各重点监管环节,精心制作了小作坊登记台账,免费发放并由专人耐心细致的指导其填写。督促小作坊落实了五项主体责任,提高小作坊的自律行为。